凌晨召开的紧急会议 透露出孟宏伟违法的关键信息

今日新闻 2019-11-0658未知admin

  原标题:凌晨召开的紧急会议,透露出孟宏伟违法的关键信息

  撰文 董鑫

  10月8日凌晨,在工作日还未正式开始的时候,公安部召开了党委会议。

  通稿全文1684个字,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从中发现了三个关于孟宏伟落马的关键信息。

  收受贿赂

  10月8日凌晨,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会议,通报孟宏伟收受贿赂、涉嫌违法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情况。

  公安部党委一致认为孟宏伟涉嫌违法接受调查,完全是其一意孤行、咎由自取的结果,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坚决支持对孟宏伟涉嫌违法进行监察调查。

  在通报中,孟宏伟与其他落马的“大老虎”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部级“老虎”落马通报的表述基本都是“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孟宏伟是第一个通报中只写了“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的“老虎”。而且,通报只提及孟宏伟涉嫌“违法”,不是“违纪违法”。

  他如何“违法”?

  公安部的这次党委会议披露了其中一个问题——收受贿赂。

  会议指出,对孟宏伟收受贿赂、涉嫌违法进行监察调查非常及时、完全正确、十分英明;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孟宏伟收受贿赂、涉嫌违法对党和公安事业造成的严重危害。

  而且,孟宏伟还有“同伙”。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精神和要求,组织工作专班,依法查处涉嫌与孟宏伟共同收受贿赂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从严管理干部各项规定,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坚决落实组织部署,绝不允许跟组织讲条件、讲“价钱”。

  9位党委委员参会

  此次党委会议,在京公安部党委委员王小洪、邓卫平、杜航伟、孟庆丰、许甘露、刘跃进、孙力军、刘钊、聂福如出席会议。

  孟宏伟也曾经是公安部的党委委员,任职时间是从2004年至2018年4月。

  政知君在公安部的官网搜索了一下,从去年10月底赵克志陆续接任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之后,到今年4月孟宏伟不再担任党委委员之前,公安部一共召开过11次党委会议和党委扩大会议。其中有8次都明确了出席的党委委员名单,孟宏伟均不在其中。

  举个例子。

  2017年10月31日,赵克志首次以公安部党委书记的身份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当时公安部共有7名副部长,分别是傅政华、黄明、王小洪、孟宏伟、侍俊、李伟、孟庆丰。除了孟宏伟之外,其余6人均出席了那次会议。

  再提

  在这次党委会议中,赵克志再一次提到了。

  会议要求,坚决彻底肃清流毒影响,一刻不停歇地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要高度重视家风建设,严格要求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廉洁治家,真正过好家庭关、亲情关,“零容忍”对待身边的腐败,着力筑牢预防和抵制特权腐败的坚强阵地。

  交代一下背景。

  孟宏伟曾是的下属。2002年12月,开始兼任公安部部长一职,2004年4月,孟宏伟由部长助理升任副部长、党委委员,成为的副手之一。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发现,在履新公安部之后,赵克志在多次会议上都提到过要肃清流毒。

  2017年10月31日,公安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这是赵克志卸任河北省委书记后,首次以公安部党委书记的身份出席公安部会议。

  会上,赵克志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方针,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流毒影响。

  2017年11月13日,赵克志首次以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的身份出席公安部直属机关局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专题辅导报告。

  会上,赵克志再次点名名字,表示要坚决彻底肃清的流毒影响,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国际刑警组织主席换人

  除了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的另外一个身份是在任的国际刑警组织主席。法国当地时间10月6日,国际刑警组织曾发布“寻人启事”找“主席”。

  在孟宏伟落马之后,不少读者也在关心国际刑警组织要如何运转。放心,他们已经换人了。

  目前最新的消息是,法国当地时间10月7日,国际刑警组织发布公告称,已经收到孟宏伟的辞呈,来自韩国的国际刑警组织高级副主席金正阳(Kim Jong Yang)担任该组织代理主席一职。

  今年11月18日至21日,国际刑警组织大会将在阿联酋迪拜举行,新的主席选举将于大会期间进行。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要说明一下。

  国际刑警组织(ICPO)总部位于法国里昂,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章程》,国际刑警组织机构包括全体成员大会、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各国家中心局和顾问。

  其中全体成员大会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委派的代表组成,并从代表中选出本组织的主席和三位副主席。

  主席主要有三项职能:

  主持大会和执委会的各次会议并指导大家讨论;

  保证本组织的活动符合全体成员大会和执委会的决议;

  尽可能与本组织秘书长保持直接和经常的联系。

  而国际刑警组织的执行机构则是秘书处,负责实施全体成员大会和执委会的各项决议,担任与犯罪作斗争的国际中心,担任技术和情报中心,并确保国际刑警组织进行有效的行政工作。秘书长对执委会和全体成员大会负责,由执委会提名,经全体成员大会批准,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

  可以这么说,国际刑警组织真正的“头儿”是秘书处的秘书长而不是主席。

  现任国际刑警组织秘书长尤尔根·斯多克(Jurgen Stock)来自德国,曾于2004年-2014年任职德国联邦刑警总局副局长。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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