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次,我终于嫁给17岁时梦寐以求的男人(4)
38岁,我再次结婚了。
婚后我住进他的三层小楼里,干净舒适。他在农忙时会雇用机械收粮食,很轻松。我也每日只需照顾他和孩子们的生活起居,相对于农活,繁琐但不沉重。空闲时,我给门口的老头老太太唱两句,找找乐子。
日子过久了,他的精明处处可见。他会想方设法克扣农民工的血汗钱,也会在种田时故意多占邻地的几陇田,会让我排很长的队领免费的牙刷、一两个鸡蛋之类的。把钱也看的牢牢的,每月发给我的生活费,除了买菜买米,所剩无几,给他要时,他会说,孩子们多,我们得节省着花。
话里话外告诉我,他一个人养这多人很辛苦。
原来厂里的戏曲团组织了个演出团队,听说有接不完的演出,很挣钱,但要东奔西走。他们联系过我,我很想去,便与他商量,他很反对,说不挣那个让别人看脸的钱。
我虽然很反感他的说法,但还是妥协了,不想再因为唱戏闹矛盾。
我儿子一次也不肯登他家的门,中专毕业,便跟村里人去南方打工了。
我提出给孩子翻盖村里的房子,他说等孩子有对象了,给城里买房好了。儿子谈的对象时间都不长久,房子也没买。
他的两个女儿嫁人了,儿子娶妻生子了,我做到了一个合格的后娘,忙里忙外,做棉衣、带孩子、伺候月子,虽然和他的孩子们不算亲近,但也和谐,我把家里的生活按排的井井有条。
可是孙子一出满月,他变脸了,开始鸡蛋挑骨头的抱怨我浪费,变本加厉的各种贬损、指责:“笨的不如猪,猪还能卖钱。”“什么也干不好的东西,活着浪费粮食。”“唱啊唱的不要脸,丢人现眼的。”他的这些话挂在嘴边,张口就来。
我忙一天家务,他晚上回来理所当然的当大爷,还在耳边各种聒噪,生活费也不再主动给,给儿子买房的事更不能谈,因为为我缴纳一千多点的保险,骂我是个寄生虫,只会趴在他身上喝血。他咬牙切齿的狠狠用眼睛剜我,让我恨不能找个地缝钻下去。
后来我知道,这种讽刺刻薄的话,也是一种暴力,是一种看不见伤口的伤害,这种伤害像针扎在身上,虽不致命,却能生病。
我不敢和他提钱,也不愿意看到他,连喜爱的戏都唱不出来。
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变成一种煎熬。
我再次想到离婚,老娘说,能忍就忍忍吧,孩子因为你两次离婚,说媒的人都很少。他答应给孩子买房的事也没兑现,离了,不是亏了吗?
我给儿子打电话,不善言辞的儿子说:“妈,不用担心我,你啥时候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
我一下泪崩了,我有追求幸福的权力。
49岁,我绝决的第三次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