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追二女的可行性分析
“一个茶壶可以配四个茶碗,哪有一个茶碗配四个茶壶的?”
辜鸿铭老头这句为“一夫多妻制”做辩解的话,倘若搁到世妇会上讲,他肯定会遭遇“被无数粉拳当场打翻在地”的下场。
辜老头的话,虽然让开明人感觉不舒服,开明人却一下子没有找到一个相类的有力比喻来反击它,这真令文明人哭笑不得。
实际上,没人说“一个茶碗配四个茶壶”不可以。倘若则天皇帝在世,她肯定说“四个茶壶算什么,四百个也可以嘛!”
但是“一碗四壶”之配置,总让人觉得有些不伦不类。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历史势力、一种文化积淀、一种思维惯性?
封建势力显然也有“革命”不彻底的地方,假如一个男人可以娶多个女子,就应该允许出现这样的婚礼:一个新郎面对两个新娘或者多个新娘。实际上这种婚礼我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这情形,就好象允许人家吃丸子,却不允许人家一口吃俩丸子。
这说明一次婚礼只允许出现一个新郎面对一个新娘(集体婚礼男女数目一约分,同样是一对一),这是谁定的制度呢?
没人定,没人定那就只能归结为“习惯”使然了。
婚姻到底具有什么意义?对此寻找答案,我是越来越模糊了。婚姻的出现和形成,大概不外乎以下几种缘故:
1、经济组合。
2、性关系组合。
3、传宗接代组合。
4、爱情组合。
5、混合组合。
经济组合?不必多说,显然已经“过时”,或者说已经让人感觉到必将过时了,经济组合何必需要用婚姻来建立呢。
性关系组合?那必然让人产生疑问。性关系简单至极,整出一个“婚姻”来形成组合形式,显然是小题大做。如果非要有个形式,婚姻当然是一种选择,那么,不符合婚姻年龄的人、同性之人产生了以性关系为要求的婚姻,是没有理由拒绝人家的。
传宗接代组合?这种要求虽然不时髦,但是不能无视人家的存在,人家爱好这个,然后要求以婚姻形式形成组合,理由成立。
爱情组合?这似乎是符合趋势和本质意义的组合,双方的爱情“要求”以一种形式固定下来,婚姻当然是可以的选择。
混合组合当然是最普遍的一种婚姻。经济,性,传宗接代,爱情,这些综合起来,其内容交叉、比例升降、多寡量变的运动特征,势必使婚姻呈现突然性、时段性等不稳定特征。如果承认社会是在进步,就必须承认婚姻的新特征与所谓的道德沦丧没有直接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