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房东需要赔偿多少钱?会判死刑吗?

社会话题 2022-05-08127未知SHI

4月29日中午时分,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的一栋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的自建房发生倒塌。  

截止5月6日凌晨3点,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已经结束。被困以及失联的人员也已经全部找到,其中获救10人,遇难53人。  

根据初步调查判断,此次自建房倒塌事故是由于房主私自违规加盖楼层所致。  

其中涉案的房主、设计施工方、进行虚假安全鉴定的鉴定公司等相关的11人已经全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从上面这些相关新闻内容,我们能得到什么信息呢?  

1、此次事故属于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来看: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就可以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  

显然,此次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已经属于该范畴。  

2、事故原因可能主要是房主私自违建导致的  

3、此次事故责任方主要包括房主、实际经营人、安全鉴定公司,楼房设计施工方,当然,主要责任人肯定是房东。  

那么,我国对于此类事件中的责任人处罚是什么标准呢?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一般来说,如果说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事后的罚金一般是上一年年收入的80%。  

【注意:这个罚金不是给受害人的赔偿,而是类似于违规经营的惩罚。】  

也就是说,虽然此次事故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但房东大概率也不会被判死刑。  

当然,这里我给大家的只是一个参考,实际的处罚还是要继续跟进后续的新闻报道。

看到这里可能很多人就比较气愤了,为什么如此重大的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处罚看上去却似乎没有那么严重呢?  

这就不得不说到关于惩戒犯罪分子的标准了。  

一般来说,对犯罪分子进行何种处罚,我们主要关注4方面的事情即可:  

1、作案动机  

2、造成的后果  

3、社会影响  

4、后续赔偿  

以这件事为例,虽然此次事件中房屋倒塌可能主要是因为房东私自违规加盖楼层,但其主要动机可能也就是为了能够多租出去几间房,然后多赚钱,然后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不会出事。  

客观来说,这种作案动机并不算是很恶劣。这就好比是开车时有些司机会感觉开车闯红灯、喝酒也没事,但最后却发生车祸一样。  

当然,此次事件造成的后果确实比较严重,这个没得说。至于社会影响,在这起事故中则主要是对受害人以及其家属影响比较大。  

所以,从这三点来说,这事确实很大,但也确实罪不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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