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摩托车遇沉降路段摔倒遭碾压身亡 竟担主责引争议:网友吵翻
社会话题 2023-04-18118网络整理知心
据汹涌消息报道称,陈密斯骑着摩托车行驶在304省道上,因路面沉降,陈瑶连人带车跌倒。紧接着,任某驾驶的小轿车从陈瑶身上碾过,造成陈瑶就地衰亡。
事发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公安局委托巴中前锋无邪车司法判断所对两辆无邪车的车速举办了判断:摩托车在侧翻前的速率介于64.4-69.8公里/时,小轿车事发前刹时速率约为66.96公里/时。
通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作出的《阶梯交通事情认定书》表现,警方以为,仅持有C1驾照的陈瑶(准驾车型不符)没有保持安详车速,包袱首要责任;任某没有保持安详车速,包袱次要责任;通江县力盛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力盛公司)未配置警示符号并实时修复,包袱次要责任。
上述责任分别引起了陈瑶家眷的不满。陈瑶丈夫李老师向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复核,后者复核后维持了前述《阶梯交通事情认定书》。
李老师称,304省道为双向四车道,且事发路段前后约3公里均没有限速符号,凭证《阶梯交通安详法实验条例》,两车均未超速。他以为,事情产生的缘故起因只有两点:阶梯沉降、任某操纵不妥(未保持安详车距、未实时刹车)。
在李老师看来,任某要担责的缘故起因不是车速太快,而是没有与前车保持安详的行驶间隔,甚至于陈瑶跌倒时无法实时作出避让或刹车。
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复核后以为《阶梯交通事情认定书》认定究竟清晰、证据确实充实、合用法令正确、责任分别合理、措施正当,抉择维持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