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港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延至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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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8月22日,财务部、税务总局、证监会等有关部分宣布6则通告,优化、连续了一揽子支持创新企业境内刊行存托凭据(下称创新企业CDR)、货品期货市场、上市公司股权鼓励、创投企业合资人、沪深港通等规模的税收优惠政策,多项即将到期的政策将连续至2025年底或2027年底。
为继承支持实验创新驱动成长计谋,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或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盈利所得等,提供小我私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收减免优惠。在上交所、厚交所转让创新企业CDR,凭证现实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买卖营业印花税。
为支持货品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对经国务院核准对外开放的货品期货物种保税交割营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对境外小我私人投资者投资经国务院核准对外开放的中国境内原油等货品期货物种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小我私人所得税。相干政策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为继承支持企业创新成长,对住民小我私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定性股票、股权嘉奖等股权鼓励,切合有关划定相干前提的,不并入昔时综合所得,全额单独合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较纳税。相干政策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为继承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下称创投企业)成长,明晰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可能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法之一,对其小我私人合资人来历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较小我私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相干政策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另外,明晰了对内陆小我私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交易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承暂免征收小我私人所得税。相干政策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此前,财务部有关认真人暗示,下一步,财务部将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敦促各项财税政策尽早落地收效,连续、优化、完美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