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延长发股类重组项目财务资料有效期
社会话题 2023-08-2675网络整理知心
8月25日,证监会就《关于修改〈果真刊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名目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抉择(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6号准则》)果真征求意见,延迟涉及刊行股份的重组项目(以下简称发股类重组项目)的财政资料有用期,从“6+1”改成“6+3”。
按照现行《26号准则》划定,上市公司该当披露本次买卖营业所涉及的相干资产的财政陈诉和审计陈诉;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政资料在财政陈诉截至日后6个月内有用,出格环境下可申请恰当延迟,但延迟时刻至多不高出1个月。
从发股类重组项目标实践环境看,上述有用期偏短,有须要恰当延迟以进步重组服从。本次修改涉及《26号准则》第69条相干内容。一是明晰发股类重组项目财政资料有用期出格环境下可恰当延迟,延迟时刻至多不高出3个月。二是明晰发股类重组项目财政资料有用期延迟的配套法子。一方面,经审计的买卖营业标的财政陈诉的截至日至提交证监会注册的重组陈诉书披露日之间高出7个月的,上市公司该当增补披露截至日后至少6个月的财政陈诉和审视陈诉,并在重组陈诉书中披露财政信息和首要策划状况变换环境;另一方面,独立财政参谋该当就买卖营业标的截至日后财政状况和策划成就是否产生重大倒霉变换及对本次买卖营业的影响出具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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