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信社违法被罚100万 未合理审查单证真实性
财经新闻 2022-06-29128网络整理知心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9日讯 外汇局网站近日颁布 行政处罚 抉择 书(黑汇检罚〔2022〕5号),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结合 社(以下简称“黑龙江省农信社”)存在解决 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生意业务 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违法事实,国度 外汇治理 局黑龙江省分局依据《外汇治理 条例》第四十七条(一)对黑龙江省农信社罚款1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29万元。
《外汇治理 条例》第四十七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治理 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 的,由外汇治理 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一)解决 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生意业务 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二)违反规定 解决 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
(三)违反规定 解决 结汇、售汇业务的;
(四)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治理 的;
(五)违反外汇市场生意业务 治理 的。
以下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