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3宗违规被罚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财经新闻 2022-12-2999网络整理知心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昨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行政赏罚信息公示表(枣银罚决字〔2022〕3号、4号)表现,山东滕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举动:1.违背账户打点划定;2.违背人民币反假有关划定;3.未按划定推行客户身份辨认任务。 

  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对山东滕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告诫,合计并处26.8万元罚款。 

  杨洋(时任山东滕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三农金融部副总司理(主持事变))对山东滕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违规举动负有责任:未按划定推行客户身份辨认任务。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对杨洋罚款1.75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山东滕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为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601988.SH),持股比例90%。 

  以下为原文: 

  

 滕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3宗违规被罚 违背账户打点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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