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景太阳能终止深交所创业板IPO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8日讯 厚交所网站今天发布关于终止对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景太阳能”)初次果真刊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考核的抉择。
厚交所于2023年6月1日依法受理了高景太阳能初次果真刊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举办了考核。
2023年9月27日,高景太阳能向厚交所提交了《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顾次果真刊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厚交所提交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果真刊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
按照《深圳证券买卖营业所股票刊行上市考核法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划定,厚交所抉择终止对高景太阳能初次果真刊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考核。
高景太阳能为专业化光伏硅片企业,主营营业为光伏单晶硅棒、单晶硅片的研发、出产和贩卖,首要产物包罗182mm、210mm等大尺寸单晶硅棒和单晶硅片。
制止招股声名书签定日,珠海天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天雁”)直接持有高景太阳能24.7566%的股权,为高景太阳能的控股股东。徐志群与徐自寒系父子相关,制止招股声名书签定日,其合计持有珠海天雁100.0000%股权,且徐志群为珠海天雁的执行董事,徐志群、徐自寒两人可通过珠海天雁节制高景太阳能24.7566%股权;按照珠海天雁、珠海珠联企业打点合资企业(有限合资)(以下简称“珠海珠联”)、珠海珠联一号企业打点合资企业(有限合资)(以下简称“珠联一号”)签定的《同等动作协议》,珠海珠联、珠联一号在利用股东表决权及参加公司重大决定事项时均与珠海天雁保持一请安见,即徐志群、徐自寒可通过珠海天雁、珠海珠联、珠联一号合计节制高景太阳能26.6601%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所节制的表决权可对高景太阳能股东大会决策发生重大影响。因此,认定珠海天雁为高景太阳能的控股股东,徐志群及徐自寒为高景太阳能的现实节制人。
高景太阳能原拟在厚交所创业板果真刊行股票不高出12,503.0578万股,公司股东不果真发售股份,占公司刊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且不高出25%。高景太阳能原拟召募资金500,000.00万元,别离用于宜宾25GW单晶硅棒及5GW单晶硅片出产建树项目、研发中心建树项目和增补活动资金。
高景太阳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工钱周韶龙、张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