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最新发布!明确定向可转债重组规则
证监会11月17日动静,为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以定向可转债为付出器材实验重组,置入优质资产、进步上市公司质量,证监会在总结前期试点履历的基本上,拟定了《上市公司向特定工具刊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置资产法则》(以下简称《定向可转债重组法则》)。
个中,在刊行前提方面,以援引上位法的方法,明晰刊行定向可转债实验重组需同时切合重大资产重组、果真刊行公司债券、向特定工具刊行新股(转股股份来历于回购的除外)等多重前提;在订价和锁定方面,凭证“同样环境平等处理赏罚”的原则,参照刊行股份购置资产的相干划定和实践做法,就作为付出器材的定向可转债的订价机制、限售限期等作出划定。
另外,上市公司可单独以定向可转债作为付出器材,自行抉择重组买卖营业对价所有由定向可转债付出可能搭配部门股份、现金付出。
进步重组市场活力与服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打点步伐》(以下简称《重组步伐》)划定,上市公司可以刊行定向可转债等用于购置资产可能与其他公司归并。2018年11月,证监会启动定向可转债重组试点。
制止本年10月尾,证监会共容许24家上市公司刊行定向可转债40只,刊行局限215.31亿元;个中,作为付出器材24只、买卖营业金额92.86亿元,作为融资器材16只、融资金额122.45亿元。为进一步明晰定向可转债重组相干制度布置,证监会拟定了《定向可转债重组法则》。
市场人士说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成本市场施展优化资源设置成果的重要渠道。作为重组付出器材,定向可转债由买卖营业对方以资产认购,兼具“股性”和“债性”,可以或许为买卖营业两边提供更为机动的博弈机制,有利于进步重组市场活力与服从。
明晰刊行前提、订价机制等内容
据悉,《定向可转债重组法则》定位于《重组步伐》《可转换公司债券打点步伐》(以下简称《可转债步伐》)等法则的“出格划定”,共17条,首要包罗刊行前提、订价机制、存续限期、限售限期、回售和赎回、投资者恰当性、权益计较、信息披露、持有人权益掩护等内容。
刊行前提方面,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刊行定向可转债既需切合果真刊行公司债券的前提,又需切合向特定工具刊行新股的前提(转股股份来历于回购的除外),《上市公司证券刊行注册打点步伐》(以下简称《再融资步伐》)据此作出细化划定。同时,上市公司以定向可转债为付出器材实验重组,还需切合《重组步伐》的相干划定。因此,《定向可转债重组法则》以援引上位法的方法,从上述方面临刊行前提作出划定。
订价机制方面,定向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值是重组买卖营业的焦点要素之一。思量到定向可转债和股份均可作为付出器材,凭证“同样环境平等处理赏罚”的原则,《定向可转债重组法则》参照《重组步伐》关于刊行股份购置资产的订价机制,明晰定向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值该当不低于董事会决策通告日前20个买卖营业日、60个买卖营业日可能120个买卖营业日公司股票买卖营业均价之一的百分之八十。
限售限期方面,为掩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好处,确保重组实验后一按时期内买卖营业对方与上市公司好处“绑定”,《定向可转债重组法则》参照《重组步伐》关于股份锁定的要求,对定向可转债作出响应的限售划定。同时,《定向可转债重组法则》明晰,限售限期内的定向可转债可以转股,转股后的股份该当继承锁定至前述限售限期届满,转股前后的限售限期归并计较。
投资者恰当性方面,按照连年来的禁锢实践,《定向可转债重组法则》明晰,以资产认购取得定向可转债的特定工具不切合相干板块股票投资者恰当性要求的,所持定向可转债可以转股,转股后仅能卖出、不能买入对应股票。同时,前述特定工具对外转让定向可转债时,受让人该当切合证券买卖营业所关于定向可转债的投资者恰当性打点要求。
权益计较方面,在认定本次重组是否组成重组上市、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不切合上市前提等环境时,需对相干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目及比例举办计较。思量到定向可转债具有锁按限期、活动性弱等属性,投资者在进入转股期前去往难以卖出,后续权益增进是确定性较强的或许率变乱,《定向可转债重组法则》明晰,投资者持有的定向可转债应纳入相干权益计较。另外,《定向可转债重组法则》明晰,上市公司刊行定向可转债召募部门配套资金的,相干事项该当切合《再融资步伐》有关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