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被罚195万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

财经新闻 2025-02-1969网络整理知心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8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网站昨日发布的行政赏罚抉择信息公示表(浙银罚决字〔2025〕10号、11号、15号)表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按划定推行客户身份辨认任务;未按划定报送大额买卖营业陈诉可能可疑买卖营业陈诉。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对其处195万元罚款。 

  时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副总司理吴某霞、时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申某新对上述违法举动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对吴某霞、申某新别离处4万元罚款、处4.1万元罚款。 

  以下为原文: 

  

 财通证券被罚195万 未按划定推行客户身份辨认任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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