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长刚委员:家犬应列为伴侣动物予以立法保护
原标题:郭长刚委员:家犬应列为伴侣动物予以立法保护,提升中华文明的全球影响力
在全球化时代,人与自然,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备受关注,一个国家在动物保护方面的所作所为,会直接影响到它的国际社会形象。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大学全球问题研究院执行院长郭长刚提交提案,呼吁我国立法保护伴侣动物。“国际社会普遍把家犬视为人类的朋友,我们建议把家犬列为伴侣动物予以立法保护,提升中华文明的全球影响力,助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在很多城市,饲养宠物越来越普遍。对一些人而言,宠物犬已经是很多家庭的一员,但另一方面,养犬的多了,不文明养犬行为也在增多,不时引发冲突和矛盾。
作为一名学者,郭长刚则从另一个视角来谈伴侣动物的保护。在他看来。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在自然环境、动物保护方面的所做所为,成为其国际形象、国家文化软实力构建的重要影响因素。
今年2月20日,有“象牙女王”之称的中国籍女商人杨凤兰因涉嫌走私象牙,被坦桑尼亚法院判处15年监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回应称不会袒护中国公民的违法行为,支持坦桑尼亚有关部门依法、公正查处和审理此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强调指出,中国一贯高度重视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制定了以《野生动物保护度法》、《森林法》等为核心的国内法律法规体系。外交部的这一明确表态,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赞扬,我国的国际形象也得到了很好的提升。
但郭长刚认为,我国在动物保护方面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比如,对被国际社会视为“伴侣动物”的家犬、猫等的保护制度就不够完善,甚至很多方面都还是空白。
“仓廪实而知礼节。一些人可能会以不能剥夺别人吃喜欢的美食的权利为由,支持狗肉节之类的风俗。但这样的逻辑并不正确,因为我们不能以此类推,以不能剥夺别人喜欢象牙制品的权利为由去支持猎杀大象。”郭长刚说,对待动物的态度,实际上也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正致力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全球价值观形塑方面需要发挥引领作用。逐步祛除一些陋习,诸如对伴侣动物进行立法保护,有助于国际社会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和接受。
实际上,伴侣动物盗杀,也在带来不可忽视的社会治安问题。据统计,我国每年有上千万只狗被食用,其中70%是偷到抢夺的宠物狗,而偷盗的一个主要的形式是毒镖毒杀,不仅涉及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更直接影响社会治安。因为
毒镖射到狗后狗会很快窒息死亡,如果不小心误射或扎入人体,同样会造成受害者中毒,若施救不及将导致死亡。2015年12月4日,福建省漳平市官田乡某村一孕妇遭偷狗贼毒针射中身亡。
郭长刚的建议是,将家犬定义为“伴侣动物”,与“财产性”动物相区分。家犬被视为人类的朋友,对普通人家而言,家犬看家护院,是主人的忠实追随者;对军人、警察、救援人员而言,军犬、警犬、搜救犬亲如同事;对宠物狗主人来说,他们的狗就是家庭的一员。因此,家犬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动物、牲畜或者财产,而是具有浓厚的情感依托的生灵。
另外,可参考《野生动物保护法》或“中国白海豚保护计划”“斑海豹保护计划”等,出台“伴侣动物保护法”,像惩罚盗猎野生动物一样,加大对盗狗等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构建更好的国际形象。
作者:樊丽萍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