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福有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度 监委网站讯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福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查询访问。
经查,王福有违反政治规律 ,抗衡 组织审查;违反组织规律 ,在干部录用、职务调剂 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好处 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正 规律 ,违规收送礼金,借用治理 和办事 对象的钱款。应用 职务上的便利 ,为他人谋取好处 ,不法 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法 ;去职 后应用 原职权或位置 形成的便利 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好处 ,不法 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应用 影响力受贿犯法 。
王福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幻想 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以权谋私,退而不“休”,其行为已组成 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法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置惩罚 。依据《中国共产党规律 处罚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 法》等有关规定 ,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抉择 赐与 王福有解雇 党籍处罚 ;按规定 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法 问题移送审查 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福有简历
王福有,男,汉族,1954年4月出身 ,吉林东辽人,1975年5月参加 工作,1974年9月参加 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5年11月,任辽源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8年9月,任辽源市农业局局长;
2000年7月,任东丰县委副书记;
2004年1月,任东丰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年7月,任东丰县委书记、县长;
2006年9月,任东丰县委书记;
2011年1月,任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东丰县委书记;
2011年2月,任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2年12月,任辽源市副市级干部;
2014年5月,退休。
(吉林省纪委监委)
原题目 :吉林省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福有被解雇 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