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谷正海被双开(简历)
日前,经河北省委核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廊坊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原书记谷正海严峻违纪违法题目举办了备案检察观测。
经查,谷正海损失抱负信心,背弃初心义务,罔顾中央八项划定精力,违规收受礼金,组织、接管也许影响合理执行公事的宴请;无视组织原则,遮盖不报小我私人有关事项,跑官要官,回收不合法本领钻营职务升迁;侵害群众好处,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目无纲纪,尽情过问和到场工程建树项目承发包;超越纪法底线,以霸术私,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买卖营业,将公权利看成攫取私利的器材,操作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筹划审批、工程承揽方面投契,并犯科收受巨额财物。
谷正海严峻违背党的组织规律、耿介规律、群众规律和事变规律,组成严峻职务违法,并涉嫌纳贿和贿赂犯法,性子恶劣,情节严峻,应予严重处理赏罚。依据《中国共产党规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职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划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集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核准,抉择给以谷正海解雇党籍处分;由河北省监委给以其解雇公职处分;终止其河北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廊坊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法题目移送查看构造依法检察告状,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谷正海简历
谷正海,男,汉族,1967年7月生,河北青县人,1989年8月介入事变,1995年11月插手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85.09-1989.08 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专业进修
1989.08-1994.06 廊坊市农林局科员
1994.06-1996.10 廊坊市农林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6.10-1997.01 廊坊市委办公室三科科员
1997.01-1998.08 廊坊市委办公室四科副科长
1998.08-1999.09 廊坊市计生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1999.09-2000.03 廊坊市计生委党构成员、副主任
2000.03-2002.04 大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8.09-2001.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科社专业在职研究生班进修)
2002.04-2007.04 文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07-2003.06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打点经济学专业进修,获理学硕士学位)
2007.04-2009.02 廊坊市安次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9.02-2009.04 三河市燕郊经济技能开拓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正处级)
2009.04-2010.02 三河市副市长,燕郊经济技能开拓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正处级)
2010.02-2011.04 三河市委常委、副市长,燕郊经济技能开拓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正处级)
(2005.09-2010.12在南开大学天下经济专业进修,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1.04-2011.08 三河市委常委、副市长,燕郊高新技能财富开拓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08-2012.02 三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2.02-2016.11 三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11-2016.12 三河市委副书记、市长,燕郊高新技能财富开拓区管委会主任,三河经济开拓区管委会主任
2016.12-2017.02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2017.02-2020.03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大厂高新技能财富开拓区党工委书记
2020.03-2020.06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2020.06-2021.08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1.08-2022.02 廊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2022年2月28日,被免除廊坊市委常委、委员,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职务;2022年7月14日,被免除廊坊市委统战部部长职务。
原问题:廊坊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原书记谷正海严峻违纪违法被解雇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