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路百胜受贿案一审宣判

今日新闻 2022-11-04120网络整理知心

  2022年11月4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长途视频体系,对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路百胜纳贿案件举办一审果真宣判,以纳贿罪判处被告人路百胜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赏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在案查封、扣押的犯法所得及孳息予以充公,上缴国库,不敷部门继承追缴,上缴国库。

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路百胜纳贿案一审宣判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0年,被告人路百胜操作接受绥化市北林区委组织部部长,绥化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明水县县长、明水县委书记,绥化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操作本人权柄、职位形成的便利前提,通过其他国度事恋职员职务上的举动,为有关单元及小我私人在工程项目承揽、金钱拨付、项目选址等方面提供辅佐,犯科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2万余元。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路百胜的举动组成纳贿罪。路百胜检举他人犯法举动,经查证属实,构建设功,退缴大部门赃款,依法可对其从轻赏罚。综合思量全案犯法究竟、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水平,遂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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