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3.52亿余元 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国强一审被判死缓

今日新闻 2022-11-09154网络整理知心

  本日(11月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果真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纳贿一案,以纳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国强极刑,宽限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充公小我私人所有工业,在其极刑宽限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羁系,不得弛刑、假释;对扣押在案的纳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敷部门继承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刘国强操作接受辽宁省副省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干单元和小我私人在企业策划、项目审批、获取财务资金和职务抬举等事项上提供辅佐。2008年至2020年,刘国强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2亿余元,个中4900万元尚未现实取得。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刘国强的举动组成纳贿罪,纳贿数额出格庞大,情节出格严峻,使国度和人民好处蒙受出格重大丧失,论罪该当判正法刑。鉴于刘国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接劳案构造尚未把握的绝大部门纳贿犯法究竟,认罪悔罪,起劲退赃,大部门纳贿赃款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赏罚情节,对其判正法刑,可欠妥即执行。同时,按照刘国强犯法的究竟和情节,抉择在其极刑宽限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羁系,不得弛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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