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条例(最新修订版全文)(3)
(一)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按照上级下达的打算,与新兵实习机构商定新兵报到所在、接洽步伐、档案交代和职员吸取等有关事件,实时向新兵实习机构传递新兵名单、人数、达到时刻等事项;
(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书面奉告新兵报到所在、时限、接洽步伐、安详要求和其他留意事项;
(三)新兵实习机构在新兵报到所在的趁魅站、口岸船埠、机场设立报处处,组织吸取新兵;
(四)新兵实习机构将新兵现实达到时刻、职员名单实时函告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
(五)新兵未能定时报到的,由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查明环境,督促其尽快报到,并实时向新兵实习机构传递环境,无合法来由不定时报到可能不报到的,凭证有关划定处理赏罚。
第三十九条 由队伍派人领兵的,该当做好下列事变:
(一)领兵职员于新兵起运前7至10日内达到领兵地域,对新兵档案举办考核,与新兵集团晤面,实时协商办剃头明的题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于队伍领兵职员达到后,实时将新兵档案提供应领兵职员;
(二)交代两边于新兵起运前1日,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地址地可能两边商定的交通便利的所在,一次性完成交代。
第四十条 由队伍派人接兵的,该当做好下列事变:
(一)接兵职员于征兵开始日前达到接兵地域,帮忙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开展事变,配合把好新兵质量关;
(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向队伍接兵职员先容征兵事变环境,商定交代新兵等有关事件;
(三)交代两边在起运前完成新兵及其档案交代。
第四十一条 兵役构造送兵和队伍派人领兵、接兵的,在兵役构造与新兵实习机构、队伍交代前产生的题目以兵役构造为主认真处理赏罚,交代后产生的题目以新兵实习机构可能队伍为主认真处理赏罚。
新兵自行报到的,新兵达到新兵实习机构前产生的题目以兵役构造为主认真处理赏罚,达到后产生的题目以新兵实习机构为主认真处理赏罚。
第四十二条 兵役构造送兵和队伍派人领兵、接兵的,交代两边该当凭证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同一体例的新兵混名册,盘点职员,查对档案份数,对面点交清晰,并在新兵混名册上署名确认。交代两边在交代进程中,发明新兵人数、档案份数有题目的,该当协商办理后再治理交代手续;发明有其他题目的,先行治理交代手续,再凭证有关划定处理赏罚。
新兵自行报到的,档案由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自新兵起运后10日内通过神秘邮寄可能派人送交新兵实习机构。
第四十三条 新兵实习机构自收到新兵档案之日起5日内完成档案检察;队伍领兵、接兵职员于新兵起运48小时前完成档案检察。档案检察发明题目的,函告可能对面奉告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处理赏罚。
对新兵档案中的题目,征集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自收到新兵实习机构公牍之日起25日内处理赏罚完毕;队伍领兵、接兵职员对面奉告的,该当于新兵起运24小时前处理赏罚完毕。
第四十四条 新兵的被装,由部队被装调拨单元调拨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当局兵役构造指定所在,由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当局兵役构造在新兵起运前发给新兵。
第四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分该当会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分组织指导有关单元拟定新兵运输打算。
在征兵开始日后的5日内,省级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该当按照新兵的人数和搭车、船、飞机起止所在,向联勤保障队伍所属交通运输军事代表机构提出本行政地区新兵运输需求。
第四十六条 联勤保障队伍该当组织军地有关单元实验新兵运输打算。军地有关单元该当增强新兵运输事变和谐共同,交通运输企业该当实时调配运力,担保新兵凭证运输打算安详达到新兵实习机构可能队伍。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和队伍领兵、接兵职员,该当按照新兵运输打算定时组织新兵起运;在起运前,该当对新兵举办编组,并举办安详教诲和搜查,防备产生事情。
交通运输军事代表机构以及沿途军用饮食供给站该当主动办理新兵运输中的有关题目。军用饮食供给站和送兵、领兵、接兵职员以及新兵该当接管交通运输军事代表机构的指导。
第四十七条 新兵起运时,有关处所人民当局该当组织欢送;新兵达到时,新兵实习机构可能队伍该当组织接待。
第七章 检疫、复查和退回
第四十八条 新兵达到新兵实习机构可能队伍后,新兵实习机构可能队伍该当凭证划定组织新兵检疫和复查。经检疫发明新兵患熏生病的,该当实时断绝治疗,并采纳须要的防疫法子;经复查发明新兵入伍前有犯法怀疑的,该当采纳须要的节制法子。
第四十九条 经检疫和复查,发明新兵因身材缘故起因不相宜服现役,可能政治环境不切合前提的,作退回处理赏罚。作退回处理赏罚的限期,自新兵达到新兵实习机构可能队伍之日起,至有核准权的部队政治事变部分核准后向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可能省级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发函之日止,不高出45日。
因身材缘故起因退回的,须经部队医院搜查证明,由旅级以上单元政治事变部分核准,并函告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
因政治缘故起因退回的,新兵实习机构可能队伍该当事先与原征集地的省级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接洽核查,确属不切合前提的,经旅级以上单元政治事变部分核实,由军级以上单元政治事变部分核准,并函告原征集地的省级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
第五十条 新兵自核准入伍之日起,至达到新兵实习机构可能队伍后45日内,受伤可能染病的,部队医疗机构给以免费治疗,个中,可以治愈、不影响服现役的,不作退回处理赏罚;难以治愈可能治愈后影响服现役的,由旅级以上单元按照部队医院出具的认定结论,函告原征集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当局征兵办公室,待病情不变出院后作退回处理赏罚,退回时刻不受限定。
第五十一条 退回职员返回原征集地后,由原征集地人民当局凭证有关划定纳入社会保障系统,享受响应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