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辫 头发编织成的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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辫子是将成束的头发编织而成的发型。常见的方法是将三束头发编起来。在编织时,先将三束头发并排放平,然后将左边一束和中间一束交叉,之后将右边一束和中间的一束交叉,如此反复。清朝时男性的头发就是这样编成的。
之分。春秋战国、秦汉时期,妇女以梳双辫为多,明末和清代妇女,以梳单辫为多。梳理这种发式,一般多为中、下层未婚女子。古代儿童亦有梳辫发的风尚,有单辫、双辫,也有三辫和多辫的。
头发容易出油的小朋友或头发似猫毛一般容易翘的人,可在编发前沾些摩丝或喷些水,如此一来,可使头发
尽量不要使用任何橡皮筋,理由是橡皮筋的表面非常狭窄,会逐渐深入头发绑住的部分,容易伤害发质,因此绑发时,发辫使用粗而黑的绑发圈要比橡皮筋更好。
依不同的发型需要,辫子的编法也不尽相同。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必须分清扎辫子的发束,还有,将头发梳整齐之后再扎成辫子是非常重要的。以三束编法编辫子时,从头发的发根朝发尾用相同的力量扎成辫子也非常重要,请多多加以练习。
最简单的方法是,编发前先用热卷子卷起头发,使头发看起来稍微有卷度。若是烫过的头发,直接编则可编出柔软的发型。此外,将较粗的发束松松地编起,亦可呈现柔软的感觉。再者,编发时拉出少许的头发则可编出松松的辫子。
A)想让辫子垂向前面,只要在编发时将头发斜拉到肩膀前面,再开始扎辫子,如此一来辨子便会自然地垂向前方。
C)想使辫子的发尾部分呈现翘起的状态时,把头发拉往想令头发翘起的方向,用力地扎成辫子。
在梳子上擦上少许摩丝,顺着头发的方向梳翘出来的地方,辫子即能恢复光滑平顺的整齐模样。
辫子的种类有很多,按照辫子的扎法可分为:马尾辫麻花辫、羊角辫等,辫子的个数有单辫、双辫、多辫等。
是一种短辫子的发型,指将大部分的头发往后集中,用一个皮套或其它的可以松紧的装饰品,将辫子扎起来竖在半空中的造型。该发型因看起来像马的尾巴而得名。马尾辫的造型显得活泼可爱。严格来说,马尾并不属于辫子,一般的辫子乃是将头发分成小束之后再互相缠绕而成的发型,与单纯只有将头发扎起之马尾不同。
是那种把头发分成三束交叉扎起来像麻花样的辫子。麻花辫给人一种无比清纯的感觉。21世纪的今天,韩式麻花辫仍在流行中。明星写真经常用麻花辫的造型。
朝鲜电视台现今不断倡导“妇女留辫子”,称“辫子不仅有益于健康,而且还有助于揭示朝鲜妇女朴素的内心世界”。电视台认为,根据年龄的不同,女性留辫子可分为3种发型。少女和小女孩儿可梳“双辫”,身着朝鲜民族服装的年轻姑娘宜梳“独辫”,举行婚礼那天则可梳“盘辫”,即把辫子盘在头上。
如今,朝鲜媒体特别关注对人们的穿着打扮。其出发点是:任何人的穿着打扮都是同他的生活方式密不可分的;要倡导好的生活方式,就有必要倡导与之相适应的穿着打扮;而倡导适当的穿着打扮,就是对好的生活方式的一种提倡。从这种理念出发,朝鲜媒体在倡导“好典型”的同时,还对“坏典型”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从2010年12月下旬开始,朝鲜电视台就不断地批评那些宁可长发披肩而不愿意梳辫子的妇女。此外,“打扮怪异”、“头发超过5厘米”的男青年遭受了更加严厉的批评。部分“坏典型”甚至在电视上曝光,让人们引以为戒。
自1840年英国殖民者用大炮强行打开中国的大门以后,在很长的时间里,世界上其他民族的人们用异样的目光盯着中国男子脑后拖着的那根长长的发辫,感觉令人费解。一位亲身参加过中国太平天国革命的英国人伶俐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许多年里,全欧洲都认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的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的毁形的脚,长期供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1〕以至于在历史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漫长时间之后,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一些欧洲国家的人还把梳辫子、穿古怪服装当成中国人的固有形象,到处张贴,作为去中国旅游的广告。
其实,说起剃发蓄辫,只是十七世纪中叶满洲人入主中原以后所形成的习俗,而在此之前,中国人是不剃发蓄辫的。《韩非子》说:“古者披发文身。”这说的是上古时代先民未开化之时的事。进入文明时代以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的祖先便有了美的概念,头饰也就发展起来,而且,慢慢演绎出一套套较为繁缛的礼节。自从孔夫子发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的圣训以后,捍卫头顶上的青丝,则不仅仅只是一种审美的需求,而且具有了伦理的意义。于是,绾发结缨戴冠郑重其事,丝毫也马虎不得。不但要求中原人如此,而且对于偏处四边的少数民族也是如此要求,如《汉书》曰:“终军上书,请受大冠长缨,以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乃使越王,越王请举国内属。”此风愈炽,削发也就演变成一种处罚的方式,只有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才执行削发示惩。三国时的曹操,因为马踏麦田触犯了自己所定的军纪,于是剑削青丝以谢军中。自秦汉至于明清,头发不可毁伤的祖训更是深入骨髓,不可更改。
清朝起于塞北,满人是马背上的民族。也许是由于骑马的缘故,很早就有了结辫的习惯。满族人的祖先金人,就是剃发蓄辫的民族,其发式是“半剃半留”,于额角引一直线,线前面的头发全部剃光,线后面的头发结辫垂于脑后。究竟这种习惯始于什么时候,保持了多久,现今难以确考,但至少可以肯定在宋代就已经出现了。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建炎三年,金元帅府禁民汉服,又下令髡发不如式者杀之。”《宋史》记载宋将刘琦抗金事迹时说:“是夕,天欲雨,电光四射,见辫发者辄歼之。金兵退十五里。”
大约是祖先有此强迫削发之先例,几百年之后,当满洲的八旗兵势如破竹地越过山海关,开入关内,推翻业已腐朽的明朝,确立清朝的统治以后,清朝统治者便开始强力推行剃发蓄辫制度。1645年,清顺治皇帝发布命令,宣布“自今布告以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臣僚不得论奏剃发,否则“杀无赦”〔2〕。此即为历史上著名的“剃发令”。从此,头发之去留,不再是个人的喜好,也不再是一个伦理的问题,而是上升成了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清朝统治者为了彻底从精神上征服汉人,是把剃发作为一种表示归顺的标志,为此,不惜以死要挟,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对汉人来说,当然无法接受,一缕青丝,不仅受之父母,而且成了忠于明朝的象征,这是千万不能剃掉的。为此,汉人奋起反抗,口号是:“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
反抗异常激烈,满族统治者的也异常残酷。血风腥雨之下,演出了多少惨不忍睹的历史悲剧,江阴十日,嘉定三屠,多少人头落地。最悲壮的莫过于“江阴十日”,是年农历六月二日,江阴人在阎应元陈明遇的率领下誓死捍卫头上之发,誓死效忠明朝,坚守城池八十一天,杀死清兵七万五千人,有六万七千壮士战死于城墙上下。城破,清军纵兵屠杀十日,直到满城杀尽方才封刀。有十七万多军民死于清兵刀下,仅有五十三名老小幸免于难。有诗为证:
反抗,,再反抗,再。随着南明小朝廷一个一个地垮台,人们光复的希望也一个一个地破灭了。人们不再反抗了,终于接受了满清统治的现实。而辫子,也就一根根地留了起来。随着日子的流逝,久而久之,人们麻木了,习惯了,不再觉得不顺眼,不再觉得它是化外蛮夷之俗了。甚而,辫子乃至成了中国人当然之习俗。人们不但安于蓄辫,习惯于蓄辫,而且讲究如何蓄辫,尤其是官宦人家及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饰辫梢以各种装饰物,目为时尚而招摇过市,串门过户。文人墨客也以此为吟咏的对象,有一首描写剃发蓄辫的对联就云:
二百多年后,即当历史进入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后,中国人有机会可以走出闭锁的大陆飘洋过海时,他们对于这条垂在脑后晃来晃去的辫子是挺看重的。一代哲人、曾在虎门焚毁鸦片林则徐在澳门看到洋服时曾鄙夷地说话:“真夷俗也!”这种评价与外国人看到中国人的辫子时所发出的感叹恐怕也差不多。但是,洋人的惊异,洋人的讥笑,并不能动摇中国人心中的诩诩自得。因为,这是文明的标志,“天朝上国”之人的象征。
但是,也有人没有忘记。1851年1月,洪秀全和他的“拜上帝会”兄弟们在广西金田起义,建号“太平天国”。太平天国以反清相号召,又翻出了二百多年前的那笔老帐,在以东王杨秀清和西王萧朝贵名义发布的《奉天讨胡檄》中宣称:“夫中国有中国之形象,今满洲悉令削发,拖一长尾于后,是使中国之人变为禽兽也。中国有中国之衣冠,今满洲另置顶戴,胡衣猴冠,坏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国之人忘其根本也。”因此,必须恢复“中原古制”,即恢复汉族的衣冠服饰。太平军的官兵蓄发不剃,恢复了中原汉人束发于顶的旧制。在太平军,谁的资历长短,一望头发便知,谁参加起义早,留起的头发就长,谁参加起义晚,头发就短,头发的长短,便是参加起义军先后的最好标志。蓄发不剃,这是太平军不同于当时人的最突出的形象特点。正因如此,蓄发在当时民间往往被俗称为“长毛”,而清廷官方则诬称之为“发匪”、“发贼”、“发逆”等等。
自金田起义,太平军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纵横广西、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数省,其势如狂飙突进,同时也把蓄发之制推行至所到之处。在太平军看来,蓄发易服,不只是服饰问题,也是是否拥护太平太国的一种带政治态度的表示,因此,他们推行起来亦同样严厉,要保住脑袋,就得留起头发,否则就有可能杀头。太平军的狂飙突起,恰如一道划破十九世纪中叶中国大地的闪电,但是,其来也忽,其去也快,十多年后,随着太平天国的失败,蓄发易服之举也就随之销声匿迹了,一切也就暂时恢复了原貌。
在农业文明时代,人们很难发现辫子的坏处。但自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古老中国的大门在强力下被打开,由于中西方交通的滥觞,有了中西风俗的比较,最早开始与外国人接触或最早触及近代工业文明的某些中国人开始意识到蓄辫是一种陋俗。但是,谁也不敢首先剪掉辫子。大约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起,定居于海外的华人中最先出现了剪除辫子、改易西服者,但均属于个例,没有形成风气。1898年1月,也即农历除夕,新加坡华人组织华人剪辫会,并登报倡议集体剪辫。此一举动在海外华人社会中产生了很大的轰动,也引起了争议。赞成者“有谓辫发为不雅观者;有谓辫发久而不洗即觉臭秽难闻者;有谓辫发贻害甚大,如机器房中执役者一时不慎,致为机器所掣,不免性命之虞者;有谓辫发或被车轮牵扯,致受辗转者;有甚谓此物似禽兽之尾者;有谓如铁链之状者。”因此,他们主张割掉辫子,“留全发而短之”。但是,反对者的力量也很强大,特别是一些老人,忧心忡忡,认为一旦剪掉辫子,便会被清视为异类,那么,落叶归根,回国之想就会成为泡影;而且一旦与当地社会发生纠葛,便很难再受到清驻外机构的保护。于是,传统的力量再次占上风,剪辫的倡议也就搁置下来。一直到两年以后,新加坡华人终于将剪辫的倡议付诸行动。据《中外日报》1900年6月19日报道:“新加坡一处,已有华人八十人割去发辫,改换西装,其余割辫者尚多,约亦即目前矣。”时代风尚之所趋,工业文明影响之所及,终于使剪辫突破传统的“夷夏之辨”旧圈子,提到了当时世人的面前。
当时的国内舆论,如上海的《益闻录》、《申报》,天津的《国闻报》,湖南的《湘报》等均报道了1898年新加坡华人倡议剪辫一事。但是,除《国闻报》以“割辫创闻”为标题,揭示其事系首创,以“深堪诧异”评论以示惊奇外,其余各报几无评论。
然而,国内虽无剪辫之举但并不等于没有呼声。1898年夏,主张维新的康有为就大胆地向光绪皇帝提出断发、易服、改元的主张。其主张剪辫的理由与新加坡华人大致相同,但他把剪辫提到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和变法维新强国的高度,认为:“断发虽始于热地之印度,创于尚武之罗马,而泰伯至德,端委治吴,何尝不先行断发哉?”而且,俄国彼得一世的改革和日本的明治维新“皆先行断发易服”,因此,他请求光绪皇帝在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实施变革之际下令断发易服,以“振国民之精神”。
1903年,《学生界》发表“剪辫易服说”一文,申述剪辫有利于“强兵强种”之由。1904年,《大公报》又发表一篇文章,提出中国出洋留学生应该“改装去辫”,以“便与西人来往”。尽管提出者小心翼翼,把剪辫的范围限制在去洋留学生之内,但此种议论在当时仍然有“易服改元,革命排满”之嫌,没有更多的人敢于去冒这个风险。
但是,以“排满革命”而自任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却敢于冒这个风险。辫子和满装虽然已经沿袭了近三百多年,但这三百多年的记忆并没有消失,尤其是那一条被讥为“豚尾”的辫子,依然被许多人视为汉人的耻辱,因此,除掉这条辫子便是与清廷决裂的标志,在鼓动反清、宣传革命之际,这是动员民众支持革命的最有力的召唤。早在1895年,孙中山、陈少白等人就在清廷鞭长莫及的日本剃发易服,以明革命之志。在1903年爆发的“拒俄运动”中,留日的青年学生纷纷剪掉辫子,以示与清廷决裂。风气越演越烈,以致去日本留学者均以剪掉辫子为荣。山西同盟会会员景定成(梅九)论述1905年的一次剪辫事件颇有代表性,其云:
山西第二次派来的学生里头,很有几位老先生,保守辫子,好像一条生命似的,宁死也不肯剪掉。我一天借着同乡开恳亲会,发了一段论议,便说道:“这头发本是一种烦恼的东西,弄成一条辫子,搁在脑背后,已经不成个体统;如今人把他挽在头上,作了个盖顶势,好好一个头颅,让他盘踞上面(影射清廷),压制得全身不爽快(影射民众不自由),如今请大家下一番决心,痛痛快快地,一刀两断,剪除了他(影射革命),不但一头圆光,而且通身快活,大家有什么顾忌,不肯决然舍去呢!”这一席话,革命同人,自然领会得来,拍掌喝彩地欢迎。惟有那老先生大不快意,背后对人说:“某人什么都好,就是爱劝人剪辫子有些讨厌!”〔3〕
留学生归国后,又把剪辫的新风气带回了国内。1903年时,江南一带,青年学生剪辫者已不乏其人,1903年10月16日的《大公报》所载文章中便这样形容:“江南之新学国民及留学生多剪去辫发,以为不如此则形式上有缺点也。”特别是随着二十世纪初年清实施新政,各项改革措施陆续出台后,蓄辫与一些新规矩的矛盾越来越大。发辫1905年6月,新编陆军实行改服制,不少官兵穿上新式军服后为便于戴军帽遂将发辫剪去一束;同时,最早实行制度的天津,也已“剪去发辫三分之一”。鉴于学界和军界剪辫成风,1907年5月6日,经学部奏准,严禁学生、军人剪辫,其中学生“一经查出,即当咨明学部,分别惩处”;军人“如有不遵定制,改用他装,以及剪去发辫等事,无论官僧、兵丁,均即斥革”〔4〕。这是清中央关于严禁剪辫的第一道命令。此令既出,剪辫之风稍杀。但是,一个新风气一经传开,依靠一道行政命令岂能止住?况且,当时每一个明智的人都已经认识到,“中国之发辫有百害而无一利”,即使清廷内部,一些开明的官员也不再坚持蓄辫,这是时势之所使然。
1910年10月3日,作为清朝新政产物的资政院第一届常委会开幕。开会不久,一名叫罗杰的议员便提出了《剪辫易服与世大同》的议案;接着,发辫来自湖南实为革命X人的议员周震麟又提出《剪除辫发改良礼服》的议案,资政院议决时认为“两案之主旨,皆以中国辫装妨碍运动,朝廷整军经武,非剪除辫发,改制冠服,不足以灿新天下之耳目,改除骄奢之习惯”〔5〕。最后,以大多数议员赞成获得通过。资政院关于剪辫易服的议决案一经通过,消息传来,不管清廷是否批准此案,民间的剪辫便“一时风发云涌,大有不可遏制之势”。但是,这时候的剪辫还是一种自由的选择,没有形成强制性的社会压力。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各省纷纷响应,革命浪潮汹涌澎湃。与清初强迫汉人剃发相比较,辛亥革命也把头发看成是政治分野的象征,独立各省很自然地把标志汉人臣服于满清朝廷的辫子作为革命目标,剪除辫子已经成为去旧图新的标志。许金城《民国野史》记述道:“无数的汉人都兴高采烈地剪去这条奴隶标志的辫子。也有迷信的,事先选择吉日,拜祭祖先,然后庄重地剪除,把辫子烧了。更有联合多人同日剪辫,并燃放爆竹,举行公宴庆祝的。”当时有一名《越风》的杂志载文说:“不剪发不算革命,并且也不算时髦,走不进大衙门去说话,走不进学堂去读书。”一时间,剪辫的浪潮便如风起云涌,浩浩荡荡,迅速席卷大江南北。
但剪辫潮流是在民国建立以后逐渐扩展的,上海独立后数月,抵制剪辫的情况仍不断发生。当时有人指出:“沪上光复已两月有余而各界同胞尚有心怀犹移踌躇不剪者。是满贼之丑俗犹存,民国之声威有损。”〔6〕上海为当时最开化之城市尚且如此,至于一些偏僻城镇和农村,抵制剪辫者大有人在,不愿剪辫者不仅仅是满族贵族,也不只是那些醉心帝制的人,相当一部分老百姓出于一种长期以来的惰性习惯,也不愿意剪掉那条又油又腻的辫子。据《申报》1912年2月19日报道,湖南湘潭县城“剪辫者已十居其九,闻有一二未剪者不过顽固之乡愚”,有“一挑水夫尚垂发辫,该兵士迫令剪去”,结果发生争吵推拉,挑水夫受伤致死。有鉴这种种情况,为了进一步根除辫子陋俗,南京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在南北统一之后,通令全国剪辫,令云:
满虏窃国,易吾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从腥膻之俗。当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执,从容就义;或遁入缁流,以终余年。……今者满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兹查通都大邑剪辫者已多,至偏乡僻壤,留辫者尚复不少。仰内务部通令各省都督,转谕所属地方一体知悉。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遵者以违法论。该地方官毋稍容隐,致干国纪。又查各地人民有已去辫尚剃其四周者,殊属不合,仰该部一并谕禁,以除虏俗,而壮观瞻。〔7〕
临时的通令,措辞是很严厉的,对于在全国范围内剪除辫子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留辫者依然有之,其中有一个很有名的人物叫张勋,字少轩,江西奉新人,三十岁时投入清军。武昌首义时,他正在江南提督任上,驻守南京,被江浙革命联军击败后,退守徐州。此人顽固不化,清帝退位后仍表示忠于清室,所部禁止剪辫,被称为“辫帅”。1917年6月14日,张勋带领数千“辫子军”开进北京;7月1日,张勋拥溥仪复辟。这一下,京城很多剪辫子者都慌了,有歌谣云:“不剪辫子没法混,剪了辫子怕张勋。”一时间,假辫子风行北京城。
谁知,真假辫子仅仅风行十二天。1917年7月12日,北洋总理段祺瑞组织的“讨逆军”便攻入北京,张勋惶惶然若丧家之犬,狼狈逃入东交民巷外国使馆,宣统皇帝溥仪再次宣布退位,一场闹剧很快收场。又有歌谣云:
1、首先是将所有的头发分成两个部分,左右尽量均匀一些,然后用手固定住。
5、然后将我们刚才编好的两条辫子尾部用皮筋固定后,将两条辫子拧到一起。
7、最后用一朵较大的发饰将我们之前的夹子遮盖住,然后就是完美的效果图哦,绝对新颖和简单的时尚发型。
我们知道,清朝男人装扮的一个特点,就是在脑后勺留一根长长的辫子。这种习俗并非汉人本有,而是满洲风俗,在清朝入主中原后,使用暴力手段向全国强硬推行的结果。在“剃发易服”政策推行的初期,遇到了不愿屈从的汉人的强烈反抗。在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野蛮措施下,造成了许多惨烈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