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地沟油的记者被杀害”是谣言请别再传播!
2011年9月18日,洛阳电视台摄像记者李翔意外被害,该案借由一些营销号、媒体、大V的添油加醋,演变成了“调查地沟油的记者被杀害”的谣言,并在中文网络一直流传。
事实上,案件告破后,李翔的亲人接受广州日报采访时就澄清过:李翔从未报道过地沟油、生前并无与人结仇。试问一下,如果李翔案真有冤情,李翔的亲人不申冤反而辟谣的?
1、 警方一开始的推测就是抢劫案,立案后侦破方向也是抢劫案,案件告破后,犯罪嫌疑人也供述是“起意抢劫杀人”。警方一开始对外确实说过“不排除杀手有其它作案动机”,但这只是出于职业的正常说法,总不能案件还没告破,就排除万一咬定一种吧?
2、 李翔只是电视台的摄像记者,不是采访记者,不是制片人。李翔所在单位的领导明确表示:李翔的工作内容与地沟油无关,从未参与地沟油的报道。
3、 李翔生前最后一条微博发于9月15日,其内容为“网友投诉栾川有炼制地沟油窝点,食安委回应未发现”,链接是一篇大河网报道的新闻。”看这内容,如果真的地沟油疑案,李翔却帮着食安委澄清说没有,那“地沟油”的幕后主使应该给李翔送大礼才对,还要去杀害他?这不有病吗?
4、 “地沟油”虽然臭名远扬,但从法律上来说,抓住后也不至于被判死刑。如果真有地沟油案,幕后主使至于和人拼命吗?
关于李翔案唯一的质疑点是“抢劫为什么要刺十多刀”?为什么?问犯人去啊!抢劫捅了十多刀的多了去,网上一搜比比皆是!
最后再附一张图,当初“调查地沟油的记者被杀害”的谣言形成和传播过程,这是我2011年事件后制作的。特别点名著名媒体人李承鹏先生,当初是传播这一谣言的关键节点,至今未帮助澄清。
顺便再讲点业内知识,所谓的“地沟油”,真正属于回收“泔水油”的案件屈指可数,网友看到的绝大部分所谓“地沟报”报道,指的是火锅店的“老油”,部分火锅店使用“老油”是火锅业一直以来的传统,而且很多食客点名要用“老油”。这种现象当然是“违法”,但好坏不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