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上班期间左脚粉碎性骨折 后续医药费为何难到位?
福州市马尾区的翟先生前段时间在上班期间受伤,左脚粉碎性骨折,如果不及时治疗,很可能留下残疾。之后翟先生和他的用工单位新都物业有限公司关于赔偿问题却起了纠纷。
福州市马尾区的翟先生,在新都物业有限公司马尾易安居小区的驻点,做保安已经3年了,前不久上班期间接到保洁主管的任务,去整理大件杂物,过程中意外受伤了。
我在那边巡逻在岗,后来有个保洁主管跟我讲,我们小区有几个小孩子在我们放大件堆放物的那边,后来我整理那个,那个桌子我掀没掀动,后来我一掀,人都跳起来了,就这样扭了一下,摔下来。
脚伤这个情况是在这里受伤的,首先我们公司企业都有购买雇主险,他在医院这个钱由我们公司先垫付,那我们这边是跟保险公司有协议的,那以后钱赔下来肯定是赔不了那么多的,那保险这边我们也有给他报案了,他这个案子已经在保险备案了,
作为翟先生来讲,他作为劳动者,公司有另外给劳动者购买了相应的保险,这个保险是人身意外险之类的,但这个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待遇这一块本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的五险一金的待遇,那从劳动法规定来讲,没有购买五险一金,翟先生后面去提起工伤索赔的时候,本来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这些工伤待遇,就要由你们用人单位来承担了。
陈律师同时也提出翟先生目前无法继续支付康复费用的问题,经过协商,物业主任同意向公司财务先申请预借款项,保证翟先生的治疗费用。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这边上班的时候,不幸发生了事故,那这就涉及到是不是工伤的问题,认定是工伤,肯定是要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还有一个问题是这个用人单位有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相应的工伤保险,如果说,用人单位有给劳动者缴纳相应的五险一金,包括社保待遇,这部分的赔偿要由工商保险统筹基金里面支付一部分,那剩余的部分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那如果说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待遇的话,那么本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这部分待遇就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翟先生在伤情稳定之后及时去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下来之后,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等这两个事情做完之后,就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来主张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工商的话,一般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这一块,包括一次性工伤补助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就业补助,还有一次性伤残的就业补助这几大块,如果说双方协商不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