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
原标题: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服务我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结合我省教育对外开放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贵州省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是推进贵州进一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升贵州对外开放水平的人才保障,是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外语类人才培养质量、深化贵州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迫切需要。为主动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支持高校加强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教育部关于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积极落实贵州省与教育部签署的《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为导向,以培养贵州省亟需的外语类人才为关键,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强化政策和条件保障为支撑,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应用型、复合型非通用语种人才,更好地服务于贵州对外开放,为贵州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贵州省对外工作总体布局,紧紧围绕人才强省、科教兴省战略,立足贵州当前发展阶段、就业需求、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坚持扎根贵州培养为我所用的高素质非通用语种人才,主动服务贵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贵州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重点突破,着眼长远。以打造复语型、复合型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模式为抓手,以加快培养东盟国家等与贵州紧密合作国家非通用语种人才为突破口,优先开设相关非通用语种专业和课程。着眼长远,以拓展至中亚、南亚、中东欧等国家非通用语种专业为目标,逐步推进和丰富非通用语种专业和课程。
——健全机制,统筹资源。加大对外交流合作力度,积极借鉴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支持我省高校“走出去,请进来”,建立完善贵州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紧密围绕非通用语种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统筹整合各方资源,推动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资源效益。
——提升水平,内涵发展。更加注重外语非通用语种学科专业内涵建设、质量提升和模式创新,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吸引优质资源,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
2019年贵州高校申报非通用语种新专业不少于2个,力争5至10年,实现贵州高校开设非通用语种专业和课程基本覆盖东盟国家的官方语言,并积极争取开设与贵州合作密切的其他“一带一路”国家的官方语言。到2024年左右,贵州高校培养非通用语种专业人才100人以上,不断丰富语种专业和扩大培养人数规模。到2027年左右,公派赴“一带一路”国家进修的师生人数不少于300人,培养培训各类复合型、复语型非通用语种人才不少于500人,新增1至2个外国语言文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贵州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智库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基本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对外开放的需要。
积极探索专业型、复语型和复合型等多种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定位为外语能力与学科专业训练并重、知识学习与国别研究能力并举、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并进、中国情怀与国际视野兼备。积极打造具有贵州特色、发挥贵州优势的非通用语种学科群,进一步完善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机制。
(一)非通用语专业型人才培养模式。开设“一带一路”国家非通用语种专业,适应新时期对非通用语种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一批外语基本功扎实,且熟知对象国国情与文化,能够从事翻译、文化交流等工作的非通用语种专业型人才。
(二)“通用语+非通用语”复语型人才培养模式。在通用语种专业下开设非通用语种课程为第二外语。在培养过程中,通用语种和非通用语种的学习兼顾并进,使学生既掌握双外语能力,又能深入了解对象国社会文化国情,成为具备较强跨文化交际能力的高水平复语型人才。
(三)“专业+非通用语”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高校结合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进行跨学院、跨专业、跨学科联合培养,开设非通用语种相关课程,使学生在掌握专业学科知识的同时,也能较熟练地运用对象国的语言进行交流和工作。职业院校利用校企合作,订单定向培养符合企业走出去亟需的技能型非通用语种人才,使学生在掌握本专业职业技能的同时,了解对象国社会文化背景,能运用对象国官方语言,服务企业到“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业务。
(四)中外联合培养模式。“请进来、走出去”同频共振。通过举办非通用语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引进对象国优质教育资源。同时,通过在对象国建立非通用语种海外培养培训基地等项目,输送非通用语专业学生到对象国进行培养培训。
1.鼓励支持高校根据贵州发展战略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开设非通用语种新专业。重点支持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铜仁学院等高校申报设立泰语、老挝语、韩语、越南语、马来语、葡萄牙语等专业。(责任单位:高教处、相关高校;完成时限:长期)
2.鼓励支持高校积极探索创新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内交叉培养,打通院系、专业壁垒,着力提高学生综合应用能力。鼓励支持高校为通用语种专业学生开设非通用语种第二外语,为非外语专业学生开设非通用语种相关课程。重点支持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理工学院、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铜仁学院、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开设泰语、柬埔寨语、老挝语、韩语、越南语、马来语等相关课程。(责任单位:高教处、职成教处、相关高校;完成时限:长期)
3.按照提质增效的要求,鼓励支持贵州高校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高校建立校际交流合作,通过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海外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等中外联合培养模式,支持高校引入非通用语种国家来黔开设本国语言专业和课程,提升非通用语种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建立健全贵州高校与对象国知名高校联合培养非通用语种人才机制。(责任单位:国际处、相关高校;完成时限:长期)
4.支持现有2个外国语言文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加强建设。在2023年、2026年新一轮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新增1至2个外国语言文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责任单位:科研处,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等相关高校;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1.多种渠道引进人才。高校要根据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引进非通用语种教师,配齐配足专任教师。高校可通过省人才博览会引才“绿色通道”等渠道,大力引进急需紧缺非通用语种人才。高校可利用教育部“银龄计划”等项目渠道,吸引确有特长的退休教师来黔任教。依托高校外籍教师聘请相关项目,吸引国外高水平专家来黔任教。鼓励支持我省高校间加强师资共享,非通用语种师资资源较为丰富的高校要支持相对较弱的高校。(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师处、国际处,相关高校;完成时限:长期)
2.多种方式培训师资。实施贵州省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每年选派一批优秀中青年教师赴“一带一路”国家访学研修或到国际组织实习。加快支持英语或其他相近语种专业教师通过海外强化培训,转到教师力量相对薄弱的非通用语种专业开展教学。争取各级各类资金投入,支持我省高校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西民族大学等相关高校协作,选派优秀教师参加非通用语种师资培训。(责任单位:国际处、教师处,相关高校;完成时限:长期)
1.高校要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制订非通用语种相关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加强国际政治、法律、经济等课程建设,强化实践育人,提高学生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培养高素质的非通用语种专业人才。(责任单位:相关高校;完成时限:长期)
2.高校要加强复合型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有条件的高校积极开设“一带一路”国家财经文史方面的高质量课程,引进多语种在线课程,培养学生跨文化国际视野。(责任单位:相关高校;完成时限:长期)
3.鼓励高校为学生提供赴对象国学习交流机会,提升学生国际视野和语言文化水平。利用贵州省“千人海外留学计划”等项目,鼓励支持贵州高校与“一带一路”国家高校建立校际合作,选派学生到“一带一路”国家研修学习。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遴选学生到国外中资企业实习。(责任单位:国际处、职成教处,相关高校;完成时限:长期)
4.鼓励高校为学生营造良好的非通用语语言学习环境,强化学生非通用语语言运用能力。利用来黔留学生资源,开展第二课堂、“结对子”、“外语角”等活动,培养学生学习非通用语兴趣。鼓励支持高校选派非通用语种专业学生参与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生态文明论坛、大数据博览会等国际会议的翻译志愿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国际处、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相关高校;完成时限:长期)
1.鼓励支持高校利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平台扩大对外合作渠道,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学术交流、开展师生互派、校际互访等项目,为提升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质量创造良好条件。(责任单位:国际处、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相关高校;完成时限:长期)
2.支持高校加强国别和区域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研究。鼓励高校利用好东盟研究院(贵州大学)、波罗的海区域研究中心(贵州大学)、中泰文化研究中心(贵阳学院)等国别和区域研究平台,发挥智库作用,对非通用语种专业建设、教育教学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给予支持。鼓励高校建设新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力争研究范围基本覆盖东盟国家,并加强对其他与贵州合作紧密的国家和区域研究。(责任单位:国际处、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相关高校;完成时限:长期)
省教育厅要将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纳入全省教育对外开放的总体格局中认真谋划,统筹规划全省高校非通用语种专业布局,主动争取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加强政策指导,优化顶层设计,确保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强化整合全省教育资源,全面统筹推进。省教育厅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对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责任单位:国际处、高教处、科研处、职成教处、财务处、人事处、教师处等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高校领导班子要切实承担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健全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机制,重点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将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合理调度,着力内涵建设。高校要建立报告机制,定期向省教育厅汇报相关工作信息,重大工作进行专报。(责任单位:相关高校;完成时限:长期)
统筹中央和省相关经费和项目,对开办非通用语种专业和课程的高校给予支持和倾斜。相关部门和高校要统筹相关经费,重点支持中外合作办学、非通用语种师资引进、师生外派研修学习和国别和区域研究等工作,不断提高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质量。(责任单位:财务处、国际处、教师处、科研处、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等相关处室[单位],相关高校;完成时限:长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