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火炬计划申报_申请不成功不收费_项目申报-知夫子
火炬计划是促进高技术、新技术研究成果商品化,推动高技术、新技术产业形成和发展的部署和安排。它首先在一些基础较好的高技术、新技术领域加快产业化进程。近期以微电子和计算机、信息、激光、新型材料、生物工程、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机电一体化等技术产品为主要内容。
1. 面上项目:网上注册——填写材料——受理审查——报送材料——评选验收——立项
2. 重大项目:科技部门注册备案——报审——打印材料——报送——评审验收——立项
3、报经省级科技部门审核后,将网上生成的推荐书打印1份(A4纸,均为正本),装订成册,并由国家高新区管理机构或地市级科技部门、省级科技部门分别加盖公章;
4 、省级科技部门将正式推荐函和项目申报书、概算说明书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科技部。其中,推荐函报送高新司1份、火炬中心1份;项目申报书、概算说明书一式1份,报送火炬中心。
面上项目是指符合行业和地方发展需求,服务行业和地方发展、支撑行业和地方重点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项目。面上项目分为产业化环境建设、产业化示范两个方向。
高新区和基地。重点支持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内围绕产业集群技术升级开展的关键及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科技中介机构。支持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产业集群、服务基层科技专项行动的实施;支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国创新驿站站点服务能力提升;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训、科技金融服务、成果推广应用的平台建设。
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支持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振兴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对“转方式、调结构”及地方产业优化升级有带动和示范效应的高新技术项目,有自主知识产权、推动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科技兴贸示范。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面向东盟、中亚、独联体、非洲等新兴市场以及其他国际市场,未来能形成较强国际竞争力、技术含量高、能够促进我国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科技兴贸出口示范项目。
重大项目是指符合国家重点战略需求,对行业和地方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项目。分为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体系两个方向。
1、创新型产业集群。支持国家高新区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支持集群企业创新发展。支持领域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企业及产业链配套企业。
2、科技服务体系。支持区域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支持研发设计和技术转移、科技创业支撑、产业促进、人才培训、科技金融等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国创新服务网络(中国创新驿站)的国家站点、区域站点、基层站点建设。
1、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产业化环境建设。申报高新区和基地方向项目的单位,应是国家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内的服务机构。
3、产业化示范。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方向项目的单位,应是地方科技部门重点支持的企业或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5、科技服务体系。申报单位应在经批准开展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试点地区内的科技中介机构。
1、面上项目分为国家拨款和省级科技部门以及主管部门分别拨款,款项不确定。
2、重大项目分为创新型产业集群项目和科技服务体系项目,前者拨款最高不高于1000万,子项目不高于300万,后者也是不高于1000万,子项目不高于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