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首批医疗机构法治指导员走马上任
7月4日下午,晋安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在区总医院联合举办医疗机构派驻“法治指导员”聘任仪式。晋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忠健,区卫生健康局局长陈善英,区司法局局长秦赛红,区卫生健康局、区司法局有关领导、10名党员律师、志愿者律师及相关医疗单位有关领导参加了聘任仪式。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忠健为活动致词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法治指导员主动送法,积极作为;二是希望全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主动学法、懂法、守法;三是希望各部门共同努力,互相配合,积极推进,让派驻“法治指导员”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走前头,做贡献。聘任仪式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陈善英主持。
本次向医疗机构派驻“法治指导员”工作,由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开展,从晋安区属律师事务所中,选派10名优秀的党员律师、志愿者律师担任晋安区5家医院“法治指导员”,旨在通过这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医务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业意识,提升医院依法管理水平,促进医院健康和谐发展。
(一)应邀为医院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为、重大行政行为、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或建议;
(二)为涉及医院的有关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应邀参与涉及医院的重大案件、事件的研究讨论,并提供建议;
(三)应邀参与修改、审查重大行政、民商事合同,涉及医院的重要合同的谈判;
据悉,近年来晋安区司法局强化对律师行业的政治引领,积极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律师发挥作用。2018年,晋安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教育局四部门在区检、法、司系统择优选聘17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担任晋安区32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有力地保障了高质量完成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此次派驻医疗机构法治指导员工作是晋安区加快推进法治晋安建设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将推动医疗机构法治建设上新台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