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承泽性侵案被判四年,曾辩称以为对方自愿
据台媒报道,53岁知名导演钮承泽遭剧组女助理勇敢站出来指控性侵,尽管他为自己设下4大防线,误信女助理对他有意思、他也喜欢女助理、女助理没有抗拒,双方已达成和解(金额达7位数),力拼无罪或减刑、缓刑,台北地院仍依强制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可上诉。
台北地院14日以强制性交罪名对其进行宣判,钮承泽并未到庭听判。该桉审理期间,钮承泽否认罪行,辩称喜欢女助理,以为对方同样有意思,才想进一步发生关系,没有性侵犯意图。公诉检察官则表示,女助理与钮承泽有上司、下属关系,为保住工作,才没有激烈反抗,不代表同意发生关系。
钮承泽(资料图)
2018年11月间,钮承泽趁和女助理独处时,突然靠近对方,并伸手轻抚女子的头、肩,害女子吓到不敢动,没想到他随后开始强扯女子衣服,女子伸手拦挡,仍被压制在沙发上,钮承泽更强力扯下女子裤子,然后用手指插入性侵,女子吓得蜷缩在沙发上发抖哭泣才罢手。由于在女子胸部验出有钮承泽的唾液DNA,下体有外力侵入的撕裂伤,大腿内侧及四肢也有瘀伤,成为他的性侵铁证。
而钮承泽在性侵桉爆发后曾表示,他和被害女子互有好感,甚至认为女子愿意独自留下也是对他有意思,只是自己误会了,并无性侵犯意。剧组女主管甚至出庭为他作证,表示钮承泽在剧组就常常对女助理示爱,而女助理台面上及私下也都对此笑笑的,感觉二人有恋爱氛围。
据了解,钮承泽事后还曾拿出60万元(约人民币14万)要补偿被害女子,但女子坚决不收钱,认为这会被认为是代表原谅,但于2019年9月间,钮承泽提告价码,已悄悄支付“7位数”的百万级赔偿金给女子,但女子依旧不原谅。
尽管法院审理期间,钮承泽于庭上力争清白,表示媒体捕风捉影,亲友因这起性侵事件远离他,没再联络,热爱的工作也停摆,而他已尽力与被害女子谈和解,这段时间忍受了从未有过的寂寞,并学会跟自己相处等,运用理性及感性双管齐下的方式,希望法官能予以无罪或减刑、缓刑,但法官审酌后,仍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