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农田建设民宿,转让后因违建被强制拆除,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12月30日上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召开涉民宿旅游纠纷案件消息传递会。传递会上,平谷法院金海湖人民法庭法官助理王卓然传递涉民宿旅游纠纷案件典范案例,案件内容涉及衡宇租赁条约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条约纠纷及处事条约纠纷。
在法院通稿的一路典范案例中,被告某公司从某村委会处承包一块集团土地,土地用途为一样平常农田。承包后,被告公司在承包地块上建树了旅游财富园区,个中还建了许多民宿。2021年1月,原告袁某与被告某公司签署《土地承包条约》,将涉案地块行使权及地上物承包给袁某行使,限期为20年。条约签署后,袁某付出了租金,但某公司未按条约约定将土地及地上物交付袁某行使。后该地块上的地上物因属违建被镇当局逼迫拆除,规复为耕地。于是袁某将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扫除条约,被告公司退还承包款并付出违约金。
法院审理后以为,建树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树用地的,该当治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被告公司将承包的农夫集团全部的土地建成衡宇,未治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亦未取得村子建树筹划容许,原被告两边签署的土地承包条约违背了法令逼迫性划定,应属无效。该条约无效,两边均有过失。按摄影关法令划定,条约无效后,因该条约取得的工业,该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可能没有须要返还的,该当折价赔偿。袁某要求某公司返还因该条约取得的承包款切正当令划定。
最终,法院讯断确认条约无效,被告某公司返还承包款。袁某要求被告公司付出违约金,没有法令依据,法院未予支持。
王卓然暗示,因土地性子不宜用作民宿策划从而主张条约无效,是涉民宿条约纠纷的首要风险点之一。该案等于因私自改变一样平常农田用途,从而导致条约因违背了法令、行政礼貌的逼迫性划定而无效。民宿策划者必需凭证土地用途行使土地,不得私自将农用地“非农化”,以停止不须要的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