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岁失明老人把百万拆迁款分给儿女,儿子拿钱后翻脸不认人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外人还真是不好评判。据媒体报道,湖南长沙一老人拆迁分得了100多万赔偿款,因为给四个子女的分配出现了矛盾,儿子与母亲和大姐产生纠纷,不过问失明的老母亲了。
今年已经81岁且双目失明,身患多种疾病的邓老太太痛心的说“我儿子就住在我楼上,几年了都没来看过我,也不给我生活费。”
邓美华老太太一生养育了四个子女,两个儿子,两个女儿。2013年,老伴去世以后,邓老太觉得自己要那么多钱没用,认为子女们会养她老。于是将自己手中的100万元拆迁款分给了两个儿子各20万元,两个女儿各15万元,孙子和孙女各15万元。
却不料想,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糟,逐渐失明,几个子女都说没有时间照顾她。于是,大儿子提议召开家庭会议,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请保姆照顾母亲。连续换了四个保姆后,实在请不到保姆。
见此情况,已经60岁的大女儿张某月提出自己来照顾母亲。为了解决邓老太的生活费,经过社区调解几个子女同意每人每月支付母亲500元,但大儿子张先生却拒不支付。期间,小儿子去世。
大儿子却对拆迁款的分割有不同说法。他称母亲的钱都是被他大姐张某月拿走了,他认为母亲偏心,所以他觉得自己不应该支付母亲生活费。目前,经过记者苦口婆心的劝说,大儿子同意照顾老人。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召开家庭会议,弄清楚老娘几十万的存款谁拿了?
对此,有人说,所以老人必须要自己存钱,儿女们也不可靠!
也有人说,什么儿女,都不如自己有。自己亲生的孩子也要留一手,不然下场就这样。
不得不说,在这个物欲横流、物质至上的社会,这种做法有一定的道理。笔者认为,父母对待成年子女,不能都藏着掖着,一毛不拔,但也不能不能盲目、无条件的给予。最合适的方式是,引导子女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把日子过好。子女有困难、或者急需是自己可以拿出部分财物帮助一下。再者,自己手里有钱也可防范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