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相约自杀,妻子中途反悔被判故意杀人罪?事情没那么简单!(2)
那么我们该怎么评价这件事情了?
首先,相约自杀只是丈夫的一厢情愿,是情绪失控下的不折不扣的闹剧。
丈夫或许是为了让妻子表明自己的忠诚,又或许是想要彻底斩断所谓的不正当关系。丈夫在自杀不成的情况下,想出奇葩的双双自杀殉情的想法。
但是从整个事件来看,从一开始丈夫都要想要自杀。到最后的义无反顾,足见他的情绪已经失控,甚至精神出现了反常。我们可以评价丈夫的忠诚,但是这种极端偏激的做法是一场不折不扣的闹剧。
其次,即便是妻子同意了丈夫共同自杀的想提议,妻子从本质上来讲或许并不愿意。
同意恐怕也只是权宜之计,相约自杀听起来有些可笑。
在古代,又称之为殉情,就是双方爱而不得之后选择了一种极端的表明爱情忠贞的方式。例如我们知道的最经典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
但是显然殉情并不适用于本案的夫妻双方。妻子从一开始或许都没有想要过要自杀。之所以同意或许也只是被丈夫的偏激行为逼到一定程度,无奈的权宜之计。
第三,妻子在丈夫跳河之后选择没有呼救,或许也是被丈夫逼到一定程度的无奈之举。
其实最让人生厌的就是无缘无故始终不愿意放弃的纠缠,毫无理由的纠缠。显然在本案中,丈夫从一开始的怀疑妻子和别人有不正当的关系,再到想要选择自杀,到最后商量相约自杀的这些行为。已经让妻子感觉到了无奈。所以当丈夫跳河的那一刻,妻子或许感觉到的是解脱。所以他没有选择呼救。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或许妻子的做法有些无情但是从前因后果来看,这位妻子或许真的被丈夫逼到了一定的程度。
最终这位妻子被判处故意杀人罪。因为她明知道丈夫跳河,却没有选择呼救,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
发生这样的事情,挺让人遗憾的。
成年人的世界,都挺难的。人生不如意事常九八,可与人言无二三。尤其是婚姻的不幸福,选错了行业还有重来的机会,而选错了另一半,重头再来,谈何容易!夫妻之间,沟通为先,何必伤害自己,何必给周边的亲人带来遗憾!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