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违法被罚 大股东为交通银行
财经新闻 2022-06-21125网络整理知心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1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网站昨日颁布 的行政处罚 信息公示表(青银罚字〔2022〕1号、2号)显示,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征信平安治理 规定 ;开立小我 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 报备,撤销单位 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 申报 ;对外支付不宜流通残破 、污损人民币,未按规定 挑剔不宜流通残破 、污损人民币;未按规定 履行消费者金融信息掩护 义务;未按规定 报送大额生意业务 申报 或可疑生意业务 申报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对其赐与 警告,合计处罚 款60万元。
林森时任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对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 报送大额生意业务 申报 或可疑生意业务 申报 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对其处罚 款1万元。
依据 交通银行2021年度申报 ,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交通银行的子公司,交通银行的持股比例为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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