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内部管理分歧,深纺织A子公司盛波光电股东诉求解散公司
日前,深纺织A(000045.SZ)宣布 一则通知布告 称,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于近日收到法院传票,法院已受理杭州锦航股权投资基金合股 企业(有限合股 )(以下简称“锦航基金”)诉盛波光电闭幕 胶葛 一案。
公司表示 ,本次诉讼未导致盛波光电财务 状况产生 重大变更 ,对盛波光电的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成果 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估计 。
2016年,盛波光电以其时 的评估值20.29亿元为订价 依据,按引入战略投资者持股40%的比例,以不低于13.53亿元的价格 在深圳结合 产权生意业务 所公开挂牌,征集一名战略投资者。
挂牌期间,盛波光电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杭州锦江团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团体 ”)。之后,深纺织A、盛波光电、锦江团体 与以锦江团体 作为实控人设立的锦航基金配合 签署了协议,锦航基金作为增资主体认购盛波光电40%股权,增资金额为13.53亿元。
2016年12月30日,深纺织A与锦江团体 、锦航基金就盛波光电未来经营治理 及成长 杀青 共鸣 的前提下,配合 签署了《合作协议》。锦江团体 许诺 ,盛波光电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分手 不低于15亿元/5000万元、20亿元/1亿元,25亿元/1.5亿元;原则上,偏光片及相关光学膜产品 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在2017年不低于70%,2018年后不低于80%。
不过 ,2017年,锦江团体 未完成业绩许诺 ,但由于净利润达标,依照 协议约定,仅需依据 净利润差额进行支付,无需进行业绩赔偿 。
2018年,盛波光电实现净利-9726.87万元,营业收入11.25亿元,偏光片及相关光学膜产品 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74.01%,三项指标的差额分手 为8.75亿元、1.97亿元和5.99%。由于业绩未达标,锦江团体 已全额支付赔偿 款共计1.97亿元。
2019年,盛波光电实现营业收入19.53亿元,净利润-9478.38万元,偏光片及相关光学膜产品 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73.21%,业绩许诺 同样未达标。
但这时候,锦江团体 却表示 了异议。锦江团体 认为,受制于被深纺织A及其实际掌握 的盛波光电仍在实施的全资国有企业治理 体制,在增资后自己实际上根本 无法主导盛波光电的经营治理 。因此,锦江团体 向法院提出仲裁。经裁定,锦江团体 无需履行2019年的业绩赔偿 许诺 。
2021年7月,锦江团体 将其在锦航基金中的权益全部转让给苏州优势福德投资中心(有限合股 )(以下简称“优势福德”),锦江团体 不再是锦航基金的实控人,优势福德成为锦航基金的新实控人。
天眼查显示,优势福德执行事务合股 人为优势金控(上海)资产治理 有限公司,后者实际掌握 人为吴克忠,其与数字政通(300075.SZ)实际掌握 人吴强华为兄弟关系。
深纺织A表示 ,锦航基金的实控人厘革为优势福德后,其与公司在盛波光电的成长 思路及经营治理 等方面涌现 了不合 。
锦航基金认为,作为盛波光电股东增资入股后其法定或约定的股东权利未获得 切实保障,一系列股东权利被剥夺 ;盛波光电股东会、董事会等内部治理构造 失灵,如连续存续,锦航基金的股东好处 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盛波光电目前经营治理 产生 严重艰苦 ,已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因此,锦航基金提起诉讼,哀求闭幕 盛波光电。但深纺织A认为,前述诉讼来由 与实际情况不符,将积极与锦航基金及优势福德沟通,维持盛波光电持续 经营不受影响。
依据 通知布告 ,本案将于2022年7月15日9时30分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外深纺织A还表示 ,盛波光电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治理 团队努力战胜 市场行情下行、新冠肺炎疫情等晦气 影响,通过进一步优化产品 和客户构造 ,提高精益化治理 水平,维持了稳健的经营业绩。本次诉讼未导致盛波光电财务 状况产生 重大变更 ,对盛波光电的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成果 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估计 。公司将妥善处置惩罚 诉讼事项,尽最大努力削减 对公司及盛波光电可能产生 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