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爪被上海静安区罚没75万元 羽绒服含绒量不合格(2)
2022年11月25日,狼爪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申请复检,经江西省检讨检测认证总院纺织品检讨检测院检测,鹅毛绒含量项目仍不切合GB/T14272-2021《羽绒打扮》(鹅绒含量:75.4%,鹅毛含量:78.3%(检测陈诉编号:FW202202343)。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1月25日以单价(不含税均匀价)人民币***元的价值,从*******衣饰有限公司订制了870件款号5221052-6536的狼爪牌羽绒服用于贩卖,含税采购金额共计人民币*****元,吊牌标价为人民币2699元/件。2022年8月15日*******衣饰有限公司将出产的870件款号5221052-6536的狼爪牌羽绒服送入了当事人租用的*************客栈。
当事人于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时代将上述870件羽绒服中29件用于直营平台贩卖,直营贩卖总金额39956.71元(含税),另将该批羽绒服中的835件贩卖给世界12家贩卖商举办分销,贩卖总金额750929.47元(含税)。
当事人经销的涉案产物(款号为5221052-6536的狼爪牌羽绒服)每件进货单价为***元,税率13%,共售出864件,剩余6件。当事人贩卖涉案产物的利润为348115.77元,未贩卖涉案产物的货值金额为16194元,当事人策划涉案产物的货值金额为807080.18元。
以上究竟,由以下证据证实:上海市市场监视打点局出具的《产物质量监视抽查不及格移送单》(编号:WZJC23102)、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的检讨陈诉(编号:TTTS-CC22035-39)、江西省检讨检测认证总院纺织品检讨检测院的检测陈诉(编号:FW202202343)、《产物质量监视抽查功效关照书》;当事人的业务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明复印件;现场搜查笔录、对授权委托人的扣问率萍;涉案狼爪牌羽绒服的采购单、装箱单及进货、贩卖、存货环境统计表、物流记录、部门贩卖小票;当事人的电子缴税凭据;环境声名及整改陈诉等。
2023年9月20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赏罚听证奉告书》,当事人在规按限期内未提出听证及告诉、辩论,本局视为放弃相干权力。
当事人经销款号5221052-6536的狼爪牌羽绒服标称品级为及格品,经检讨鉴定不切合及格证上标称的行业尺度要求。当事人贩卖以不及格产物假充及格产物的狼爪牌羽绒服举动,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贩卖者贩卖产物,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冒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及格产物假充及格产物”的划定,组成了贩卖以不及格产物假充及格产物的违法举动。
当事人本次产物不及格项为1项,即鹅毛绒含量不切合GB/T14272-2021《羽绒打扮》的尺度值,不属于产物安详方面的技能要求;当事人贩卖涉案批次产物的违法举动一连时刻不敷6个月;当事人在案件观测时代如实告诉违法究竟并主动提供证据原料;当事工钱确保涉案批次产物再无任何流入市场的也许性,第一时刻对涉案产物举办下架、封存,并关照经销商下架相干批次产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赏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气象之一,该当从轻可能减轻行政赏罚:(一)主动消除可能减轻违法举动危害效果的;”、《长三角地域市场禁锢规模稍微违法举动不予赏罚和从轻减轻赏罚划定》第七条第(二)项:“有下列气象之一的,该当依法从轻可能减轻行政赏罚:(二)主动消除可能减轻违法举动危害效果的;”和第八条第(二)项、第(三)项:“有下列气象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可能减轻行政赏罚:(二)起劲共同市场禁锢部分观测并主动提供证据原料的;(三)违法举动稍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的划定,本局按照裁量身分综合考量,对当事人从轻行政赏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物中掺杂、掺假,以假冒真、以次充好,可能以不及格产物假充及格产物的,责令遏制出产、贩卖,充公违法出产、贩卖的产物,并处违法出产、贩卖产物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充公违法所得;情节严峻的,吊销业务执照;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贩卖者贩卖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划定榨取贩卖的产物,有充实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物为榨取贩卖的产物并如实声名其进货来历的,可以从轻可能减轻赏罚”和第七十二条“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所划定的货值金额以违法出产、贩卖产物的标价计较;没有标价的,凭证同类产物的市场价值计较。”之划定,本局抉择责令当事人遏制贩卖涉案不及格狼爪牌羽绒服,并行政赏罚如下:
一、充公不及格产物狼爪牌羽绒服陆件(款号5221052-6536);
二、充公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壹佰壹拾伍元柒角柒分;
三、罚款人民币肆拾万叁仟伍佰肆拾元零玖分。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柒拾伍万壹仟陆佰伍拾伍元捌角陆分。
现要求当事人,自收到本抉择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抉择书、《缴纳罚款、充公款关照书》将罚款缴至本市工商银行可能建树银行的详细代收机构。过时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赏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划定,本局可逐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赏罚款,加赏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当事人不平本抉择,可以在收到本抉择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当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告状讼。申请行政复议可能提告状讼时代,行政赏罚不断止执行。
过时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告状,又不推行行政赏罚抉择的,本局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逼迫执行。
附件1:沪市监静缴〔2023〕062023000316号《缴纳罚款、充公款关照书》。2:充公物品同一收条No1300088475。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视打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