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案一审宣判

今日新闻 2022-09-2151网络整理知心

  2022年9月21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果真宣判重庆市当局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纳贿一案,对被告人邓恢林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赏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邓恢林纳贿犯法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重庆市当局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纳贿案一审宣判

  经审理查明: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被告人邓恢林操作接受湖北省州里企业打点局打算财政处副处长,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当局副市长,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央政法委反破碎指导和谐室认真人,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当局党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权柄、职位形成的便利前提,为有关单元或小我私人在企业策划、非凡号段车牌治理、职务抬举调解等事项上提供辅佐,直接或通过他人犯科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67万余元。

重庆市当局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纳贿案一审宣判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邓恢林的举动组成纳贿罪,且纳贿数额出格庞大,并具有多次为他人谋取职务抬举、调解,操作权柄到场案件治理等从重赏罚情节,依法该当从重办处。同时,邓恢林又具有主动交接劳案构造尚未把握的绝大部门纳贿犯法究竟,如实供述所有犯法究竟,认罪悔罪,起劲退赃,赃款赃物已所有追缴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赏罚。法庭遂作出上述讯断。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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