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元辩护律师:李洪元确实无罪,没有给任正非写过信
12月3日消息,针对之前网上流传的华为前员工李洪元写给任正非的一封信,现在李洪元的辩护律师发出公开声明称,这封信并非李洪元所写,其出处难以考证。
在声明中,李洪元辩护律师表示,“从目前网络炒作的情况来说,对于大家的关注表示感谢,同时建议大家不能轻信传言,毕竟网络属于是非之地。众所周知,网络的虛拟也注定其中的言论是良莠不齐的,不乏有极个别人出于朴素的感情因素,发表了情绪性的观点和言论,可能会对华为公司产生负面的影响,对此,我衷心的希望大家能够运自身理性思维予以辨别,而非人云亦云。也希望大家保持理性,也让李洪元本人远离舆论的洪流,让其可以自由的对未来的职业与生活进行更好的规划。”
华为前员工李洪元离职后被起诉敲诈勒索,羁押251天后,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释放。对此,华为已经公开回应称,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随后有媒体报道称,李洪元看到华为官方公开回应后,第一时间给出的反馈是:“大家看看先,我听全国人民的”。之前李洪元妻子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暂时还没有考虑到是否会起诉华为,但还是希望有个道歉。
有消息称,李洪元原本计划起诉华为,但在如今舆论的发酵之下,是否会再起诉还得打个问号。
以下是声明全文:
作为李洪元的辩护人,其职责是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故在了解本案的相关事实后,辩护人坚决为李洪元作了无罪辩护,从司法裁判的最终结果,也验证了李洪元确实无罪。辩护人自8月份获得不起诉文书之后,从未进行过相应的宣传,也是秉持辩护人的基本职业素养,更是担心网络出现的偏执之声会对民族企业可能会造成负面的影响。但是鉴于目前的网络上的声/本音,辩护人说明以下三点:
首先,从案件事实来说,李洪元确实属于法定的无罪。辩护于2019年4月1日第一次会见李洪元,听取了李洪元本人的陈述和辩解,觉得李洪元主观上既无非法占有的直接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威胁和要挟”的行为,其获取的离职补偿不具有强制性,与敲诈勒索的客观要件不符。后来辩护人通过查阅公诉机关提供的案卷材料后,更加坚定了李洪元无罪的信念。为此,辩护人先后7次前往龙岗区看守所会见李洪元,分3次向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请求人民检察院发扬公正司法的法治精神,对该案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承办检察官也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将此案进行了两次退查,最终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书。嗣后,并对李洪元进行了相应的国家赔偿。
其次,从本案形成来说,辩护人认为无法代表华为公司具有刻意为之的主观上的故意。之所以出现本案,是因为华为公司员工人数众多情况下,人员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漏洞所致。这当然目前华为公司发展成现在的跨国大企业,成为民族企业的一颗明珠,依靠的就是招贤纳才,说明华为公司本身确实是求贤若渴的,不然不会有那么多青年才俊会去华为公司发展和任职,李洪元这样一位既睿智又善良的人因此事受到的羁押,对于华为公司来讲,应当也是其不希望看到的损失。对此,本案的发生事实上并非华为公司原本的意志,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网络环境及社会在对企业进行监督的同时,应该给民族企业一个腾飞的空间和环境。
最后,从目前网络炒作的情况来说,对于大家的关注表示感谢,同时建议大家不能轻信传言,毕竟网络属于是非之地。众所周知,网络的虛拟也注定其中的言论是良莠不齐的,不乏有极个别人出于朴素的感情因素,发表了情绪性的观点和言论,可能会对华为公司产生负面的影响,对此,我衷心的希望大家能够运自身理性思维予以辨别,而非人云亦云。也希望大家保持理性,也让李洪元本人远离舆论的洪流,让其可以自由的对未来的职业与生活进行更好的规划。
在此必须澄清一点,经与李洪元沟通得知,目前现网络上流传的所谓的李洪元“写给任正非的一封信”并非出自李洪元之手。其出处难以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