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校闹”
依法治理“校闹”是全面依法治教的应有之义。有效治理“校闹”,既依法依规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依法依规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在法治的轨道上积极妥善解决各种学校安全事故纠纷。
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门近日共同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8种“校闹”行为,要求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依法打击“校闹”行为。《意见》是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校闹”的有益尝试和积极实践。
意见借鉴治理“医闹”做法,结合教育领域特点,遵循客观中立、依法治理、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原则,围绕依法治理“校闹”,构建了从加强预防、减少事故,完善程序、妥善处理纠纷,到严格执法、依法惩治“校闹”行为,再到多部门合作、形成共治格局的完整治理体系。《意见》突出“预防为先”,强调以保险机制为核心建立多元化的损害赔偿机制,要求学校积极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化解纠纷。学校确有责任的,要依法、及时赔偿,实现“不闹也赔”。同时,针对实践中“以闹取利”和一些地方无原则“花钱买平安”的状况,《意见》强调“闹也不赔”,明确禁止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行为。责任明确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
医院有“医闹”,学校有“校闹”。“校闹”与法治理念和依法治教原则格格不入。“校闹”的产生固然与少数家长的片面极端行为有关,但学校方面也值得反思。实际上,一些学校在处理安全事故时态度消极冷漠,息事宁人,敷衍塞责,甚至故意隐瞒真相。某些家长选择“闹”的方式维权也是实属无奈,不闹校方不搭理,不闹诉求得不到应有的回应和重视。
有效治理“校闹”就应构建常态化的家校沟通互动机制。建立家校沟通互动机制,不仅仅指成立家长委员会。实际上学校指导成立的家长委员会大多碍于老师和校方的情面,往往选择看校方脸色行事,站在学校的立场,而容易忽视学生的权益,很难发挥有效的作用。成熟的家校沟通互动机制,还应包括第三方介入的监督调解组织。正如《意见》要求,建立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制度。教育部门应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副校长、教育和法律工作者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或能力的人员参与调解。这种由利益相对中立的第三方代表组成的调解组织,显然更具有超脱性、中立性、民意代表性和公信力,更能发挥依法依规、合情合理调解的作用。
有效治理“校闹”,归根结底就是要讲法治,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真正落实全面依法治校的要求,既依法依规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依法依规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在法治的轨道上积极妥善解决各种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不回避、不敷衍、不掩饰、不包庇,既依法维护学校的办学权利和教学秩序,也认真善待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的正当诉求。对于学校确有责任的伤害事故,就如《意见》所强调的,要依法、及时进行伤害赔偿,不能有任何推诿塞责,要实现“不闹也赔”。
有效治理“校闹”,还有赖于进一步完善现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比如,实践中有的“校闹”事件源于老师对学生的惩戒方式失当。有的是老师正常的批评、合理惩戒学生,有的则是辱骂、体罚、殴打学生。近年来有舆论呼吁从立法上赋予老师正当的惩戒权。建议适时修订教师法,明确赋予教师一定的惩戒权,但对惩戒权的范围、标准及惩戒方式方法等,应当予以具体明确,合理适当的惩戒应予支持,失当、过度的惩戒则必须予以严格约束乃至制裁。此外,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学校责任只做了原则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因缺乏具体规定而难以落实,建议有关部门予以修改完善或者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教育部2002年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效力有限,尽管划分了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责任边界,但对“校闹”行为缺乏足够的约束力和强制性,也有必要与时俱进及时修订完善,并且建议修订草案充分征求广大学生家长的意见。
依法治理“校闹”是全面依法治教的应有之义。有效治理“校闹”,归根结底还是要讲法治,真正落实全面依法治校的要求,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既依法依规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依法依规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在法治的轨道上积极妥善解决各种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刘武俊)
此次事件,对内蒙古大学以及其他高校来说也是一次有力的鞭策:高校应该将精力放在传道授业和培养独立人格上,而不该通过折腾学生来体现管理者的存在感。
医院要进一步追踪明确输液器的去向,避免外流产生危害。当事人员的行为是对规则的公然调戏,不管输液器是不是真的流向了个人,其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水贝珠宝市场健康与否关乎整个行业的发展,也关乎地方形象。期待相关部门拿出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铲除“毒瘤”,营造一个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的市场环境。
一个城市的发达,也不仅仅在于拥有光鲜的外表,更应让生活其中的人感到便利和舒适。在飞速发展的今天,可别把“不省心的公交站台”这类小事给忘在身后了。
法律应该与时俱进,应对公众对社会安全的正当诉求,适应当下未成年人的体力、心智发展水平,不宜刻舟求剑。依法严肃惩处未成年人的罪行,也是一种保护。
只能在收房后或住了一段时间后才能发现质量问题,主要是因为业主们不具备验房的专业知识。而困惑也正在于此:那些专业负责质量把关与验收的机构,都在干什么?
购房摇号频出问题,房地产调控不容差错。越是房地产调控进入到胶着阶段,越需要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央调控精神时不松懈,对摇号出现连号、重号等各种“小事”多加重视。
按照行政法规的适用层级来讲,云南省殡葬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显然要高于澄江县发改局批复的文件规定,二者发生冲突,当以省级规定为准。
行业参与鱼龙混杂,也会影响有积淀、有追求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大家都想着赚快钱,都想从市场的狂热中捞一笔,就会劣币驱逐良币。
从现实看,“校讯通”在推荐给家长使用时,并没有遵循自由选择的市场规律,而是带有某种强制色彩,进而在其退出时,也显得有些尴尬。
如果现在的90后年轻人是正常地吃些保健品,那不该被妖魔化。怕就怕年轻人对自己的健康、对所买的保健品没有理性认识,与其说是追求健康,倒不如说是花钱买安慰罢了。
无论在游戏里,还是一些社交媒体中,都不要在不知对方真实信息的情况下轻信他人,要时刻保持清醒,不要被“温柔乡”迷昏了头脑,既损失钱财又耽误感情。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补强短板,进一步彰显了保护优先和保护至上的原则,让所有孩子在阳光下茁壮成长,昭示了立法专业化的提升,更体现了以法治为基础的治理进步。
郑大三院已经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脑瘫康复中心。康复性治疗当然不是问题,如果未经权威评估的“封针疗法”成为这家全国最大康复中心的主要“康复”手段,不免让人担心。
当地在查实套保情形之后,既要考虑如何表彰奖励勇敢站出来的黄女士,更要通过制度建设保证将来有更多的黄女士站出来捍卫公共利益。同样的问题,也值得其他地方思考。
奇葩校规背后,是学校的家长制治理,而非学校的现代化治理。建立现代大学,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给学生营造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是这些学校应认线
乱贴小广告的现象治而未绝,禁而不止,根本原因还在于处罚力度偏弱,未以形成有力的震慑效果,逐利冲动下的投机心态得不到消除,对制度的敬畏之心就难以生发。
取缔麻将馆,绝非釜底抽薪,实乃扬汤止沸。有关部门过度低估了治理赌博问题的难度,却将所有的罪与罚加到了无辜者的身上,到底是要制造问题还是解决问题?
实施实名制,是消费者权益的一种让渡,那么运营商就有责任为其执行提供良好的保障环境,包括严格杜绝冒用现象。对于被冒用现象的纠偏,也应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予以人性化解决。
如果运输资源过剩是导致恶性竞争的原因之一,恢复公路运输业竞争秩序,意味着一部分经营者和从业者将被淘汰出局,这实际上是市场因素导致的供给侧调整的结果,而非治超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