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马”之喻辨析,指喻
公孙龙子的“白马非马论”与“指物论”是先秦名家两个重要论断。而巧合的是,《庄子·齐物论》中也有“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之言。显然,二者同时言及“指非指”“马非马”,且表述极为相似。但细究之下,二者想要表达的义理却不甚相同。公孙龙子仅在名言范围内探讨纯粹概念之分野独立;庄子则贬斥名言概念而主张超越名言是非的纷扰。
在公孙龙子“指物论”思想中,“物莫非指,而指非指”一句为其义理之总纲。“物莫非指”中“物”即世间万物本身作为自然存在的状态,无名无称;而“指”即人所赋予事物的概念名相。“物莫非指”一句就是说天下万物莫不是在人的认识下被赋予的概念。在这里,公孙龙子意在强调概念名相的重要性,指喻即世间万物都要通过抽象概念进入人类的知识系统,才能被人认识。“而指非指”一句中,显然前后两个“指”的意义并不相同。前一个“指”即概念、名相,而后一“指”即刨去人为所赋予的概念后的事物自然存在。所以,“而指非指”即概念不等同于概念所指向的物体自身。概念是人为创造的抽象符号,虽然可以指称事物,但本质上与“物”是相离的。公孙龙子在这里把概念与事物自身作了剥离,旨在承认概念所具有的独立性,即概念一经形成便可与事物自身分离而独立存在。
理解“白马非马”的关键在于“非”字。时人与公孙龙子论辩,一般人总是将其理解为“不属于”,而公孙龙子则将其理解为“不等同于”。因此,公孙龙子所说的“白马非马”只是在说白马不等同于马,而并不是否认白马属于马。公孙龙子对“白马非马”的论证主要从概念内涵与外延两方面来进行。其一,“马”的概念内涵仅就形质而言,而“白马”的概念内涵则兼有形色,是普遍的白落实在具体的马的形质上。其二,“马”这一概念的外延包含了黄马、黑马等各种颜色的马,其马的材质不定于任何普遍的颜色,而“白马”这一概念外延仅包含白马,其马的材质定于普遍的白色。由此,在公孙龙子看来,“白马”不等同于“马”,二者是两个分别而独立的概念。
常人使用概念,都用意在指称相应的事物,而公孙龙子不同常人的地方在于从具体事物中超越出来,回头来辨析概念自身,既确立了概念的独立性,又区别了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差异。公孙龙子的思路倾向将概念形上化、静止化、永恒化,这样就非常类似于古希腊的关于“理念”的形上学思考。
当时名家之言广为流布,庄子“指非指”“马非马”之言实是借公孙龙子而来,但他这么做究竟想表达何意呢?
庄子此言看似令人费解,郭象注则十分清晰:“夫自是而非彼,彼我之常情也。故以我指喻彼指,则彼指于我指独为非指矣。此以指喻指之非指也。若复以彼指还喻我指,则我指于彼指复为非指矣。此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指”既然由公孙龙子而来,故应作指谓事物的名相概念理解。“我指”即我的规定、我的看法、我的概念,这是人为造作的结果;而“彼指”则是你的规定、看法、概念,也是人为造作的结果。若我从自己的规定与立场出发来非议他人不合于自己标准,反之,他人也可以用他的观点和立场来指责我的观念为非,由此互相非难。庄子这句话是在说,世上人人都是自是而非彼的,指喻都是囿于自己的看法立场而不能见其他,纷纷扰扰难以断绝。所以,互相以自己的“指”、自己的“马”来与别人争辩。
庄子后文接着就说:“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由此可见,庄子是不认同是非争辩、名言纷扰这种状态的。庄子主张的是要从世间名言物议中跳出来,这里的“一指”“一马”并非是天地万物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是要超越世间的各种“指”“马”是非,把世间所有的标准立场、对待差别都放平了。在这个境界上,天下皆同于自是、均于相非,要说对,所有的看法都是对的;要说不对,所有的看法也都不对。这里的“一指”“一马”其实就是“道”的境界,即天地万物各是其是,即为自然。庄子“指”“马”此言有两个层次,其一是名言、概念、是非的层次,这是庄子所要否定的;其二则是超越是非而平齐物议、止言息辩的层次,这是庄子所认同的。
公孙龙子与庄子虽同时有“指”“马”之喻,但两人理路不同,二者思想显示出很大的差异。
第一,公孙龙子建立概念名相的确定性,庄子打破概念名相的确定性。公孙龙子认为,概念一经指定,便具有确定性。而在庄子看来,这些所谓的概念、名言其实都是人为的矫作,实际上是靠不住的,并不具有确定性。
第二,公孙龙子注重分解路数,庄子注重消解路数。公孙龙子认为概念与事物自身之间、概念与概念之间都是分离的。他对概念严加分别,确立概念的独立性,走的是分解的路子。而庄子认为概念是人主观选择的产物,本就不是事物自身,对概念严加分别更会使事物的真实本然被人为支离。因此庄子主张要超越世间概念名言、是非争辩,将一切对待分解浑化于“道”之自然中,走的是消解的路子。
第三,公孙龙子讲求名理,庄子讲求玄理。公孙龙子强调概念的作用,其背后的支撑是对名理的追求。公孙龙子关注的是人的知识理性,在他看来,人通过理性思维抽象归纳出事物所具有的特征,给事物规定概念,指喻进而通过对概念的严加区分来认识世界,形成各种知识。概念就是人类知识理性的体现。而庄子并不注重人的思虑心与名理思辨,而是讲求玄理,他认为世俗名言与是非争辩都是囿于成心所致,执迷其中会使得心灵为其所役,因此庄子主张通过消解世俗的知识系统来塑造自己的价值意义。
公孙龙子作为先秦名家的集大成者,他对于纯粹概念的抽象思考,对人的知识理性的单纯关注,在以生命体验为核心的中华传统文化中实为异类。而庄子对于公孙龙子思路的消解,则是将名理重新消化于玄理之中,凸显了道家齐物的至高境界。我们现在看来,不能再将公孙龙子的学说视为“琦辞怪说”,而是需要融合名家与道家的思想,在玄妙的人生境界中,进一步去容纳包含理性思辨的确定性。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先秦诸子社会治理的思想体系与理论判释”(18CZX041)阶段性成果)
姓名:朱光磊 董颖洁工作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苏州大学文学院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先秦诸子社会治理的思想体系与理论判释”(18CZX04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