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勉酒后骑自行车到底算不算酒驾(了解一下酒后驾车相关法律问题)
前几日,脱口秀演员王勉的一条微博可谓是给全国人民“普法”成功。
事情的起因,据网友推测是这样的——王勉于10月1日喜提新车,10月5日新车车胎被扎,10月10日不小心从车上摔下导致骨折。而根据王勉本人的微博看,其很有可能是喝酒后骑车导致摔断了肋骨,随后其很快删除了这条微博。
(图源自@新浪新闻)
在一众网友无情“哈哈哈哈”的同时,也有人提出了质疑:喝酒后不可以骑自行车,这也算酒驾。
真的是这样吗?今天,就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酒后驾车的相关法律问题,从娱乐圈的酒后驾车事例,了解一下醉驾的惨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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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骑自行车也算醉驾?
1、不得醉酒驾驶自行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不得醉酒驾驶;……
这就是说,除了我们所熟知的机动车,自行车的驾驶者如果达到醉酒的状态,也是不能在道路上骑车的。比如前几天,海南交警就发布了一则视频,内容是对某酒后骑自行车的男子进行处理,其依据的就是这条法律规定。
(图源自@椰城交警官方微博)
那么,如何确定“醉酒”的标准呢?
2、“酒驾”与“醉驾”的区别
法无禁止即可为。相信敏锐的朋友已经发现,酒后驾驶自行车是可以的,但是不能醉酒驾驶。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以下简称“《标准》”)规定,如果车辆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且不超过80毫克,则属于酒后驾驶;如果达到80毫克及以上就会被认定为醉酒驾车了。
那么,骑自行车的人算不算“车辆驾驶人”呢?答案是肯定的,《标准》中特别说明了,所谓“车辆驾驶人员”包含机动车驾驶人员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所以,如果骑自行车的人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也构成醉驾!
据网友测算,对于一个体重75kg的成年人来说,喝到两瓶啤酒或者半瓶葡萄酒或者2两白酒,就会达到醉驾的程度。当然,酒精的浓度还受到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代谢速度等,也不能完全以此为参考依据。
但是毫无疑问,你所以为的喝“一点点”,可能就会导致酒精含量达到“亿点点”。就比如前面说的那段视频中,骑车男子觉得自己没喝多少,但是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112mg/100ml,达到了“醉驾”的程度,所以才被交警处罚的。
3、醉驾自行车要承担什么责任?
那么,如果骑自行车醉驾,会受到什么处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相比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骑自行车醉驾顶格50元的罚款不禁“让人沉默”。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醉驾机动车很有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对公共安全的危害程度较大;而醉驾自行车,还是摔断自己肋骨的可能性比较大,对公共安全的危害程度较小,所以罚款50元也算是“防君子”之道了。
比起醉驾自行车,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案例在娱乐圈中也是数不胜数。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盘点一下近几年娱乐圈的酒后驾驶事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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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娱乐圈酒驾事件
2010年3月,《快乐男声》选手阿穆隆酒后驾车撞伤一女子,后者最终不治身亡,阿穆隆逃逸数日后投案,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1年5月,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在北京某地驾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4车连撞。据检查,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醉驾标准的3倍。后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六个月,罚款4000元人民币。
(图源自@央视网视频)
2012年10月,上海警方在进行酒后驾车例行检查时,查获一名酒后驾车男子。经核查,该男子为演员王志文。血液检测结果显示,王志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17年4月,演员刘朔醉酒后驾车碰撞到钢制护栏端头上,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本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2017年10月,央视前主持人郎永淳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发现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07.9毫克/100毫升。后郎永淳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8年1月,知名艺人陈乔恩因为酒驾被捕,并被大安分局依公共危险罪移送台北地检署。当时这件事在各大媒体的热搜也是闹得沸沸扬扬。
2021年2月,曾参加过《我型我秀》的热门选手高娅媛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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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人士酒驾,后果比普通人更严重!
正是由于醉酒驾驶导致的血泪教训,在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纳入国家对行为人评价最严厉的法律之规制范畴: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对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有几个很有意思的问题,让我们来一一看一下:
1. 行为人是否需要明确知道自己的血液酒精含量?
不需要。本罪只需要行为人明知其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具有危险性,以及这一行为可能发生的结果,但仍然放任这种危险的发生。需要说明的是,行为人的这种认识并不是要达到精确的程度(如血液含量是多少),只要其知道自己喝了酒则构成“故意”。
2. 如何判断“道路”?
对道路的认定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公共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无论单位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采取的管理方式是收费还是免费、车辆进出是否需要登记,只要允许不特定的社会车辆自由通行,就属于道路;如果仅允许与管辖单位、人员有业务往来、亲友关系等特定事由的来访者的车辆通行,则不属于道路。所以开放式小区的道路、乡村道路也均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道路”。
3. 酒后可以在停车场挪车吗?
实践中,对于醉酒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挪动车位的,或者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门口后接替驾驶进入居民小区的,或者驾驶出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后即交由他人驾驶的,一般不属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之前的热播剧《警察荣誉》中,警察曹建军在酒后帮忙挪车,但他开到了道路入口,还撞上了主路上开过的另一辆车,这就超出了停车场的范围,构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4. 醉驾的违法成本有哪些?
虽然看起来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刑法后果只是“拘役,并处罚金”,但是事实上,综合各项因素考虑,醉驾的违法成本还是很高的。从行政责任上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从经济层面上看,驾驶人员饮酒后使用保险车辆,如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赔偿。从职业发展上看,如果从事的是律师、医师等具有资格准入限制的特殊职业,如果构成故意犯罪,也会被吊销执业证。
(图源自云浮交警微信公众号)
在娱乐行业中,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对于酒驾、醉驾等行为还会有一些特别约束。比如,在演员等主创聘用合同或者艺人经纪合同中,经常会有一个“道德条款”,要求主创/艺人在一定期间内不得发生诸如涉黄赌毒、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会被追究较高的违约责任。
此外,近年来,文娱行业的政策法规也在逐渐收紧,对于违法失德的艺人可以说是“零容忍”了。从偷税漏税到吸毒到嫖娼,所有沾边的艺人都会凉凉,而且会导致参演的作品下架,牵连甚广。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可是犯罪行为,即使驾驶的是自行车也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曝出,结局可能就是解约函和起诉状纷至沓来了。这可能也是前文所说的王勉秒删微博的原因之一。
不难看出,娱乐圈人士酒驾,后果比普通人更严重。所以,作为演艺行业从业人士要遵纪守法、洁身自好,避免出现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免对生命健康和职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