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新基金离奇大跌:慷谁人之慨?
本周一,上海的汇添富基金发行一只新基金,广告这样写:
然而,该公司在10月成立的一只新基金却遭遇离奇大跌,正在被基金持有人质疑,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呢?
指数基金离奇大跌。
指数基金,本该是一揽子股票、按照指数设计,跟踪相应指数,涨跌幅与指数接近。
然而,有汇添富的基金持有人在社交网络反馈,汇添富中证800ETF自今年10月8日成立以来,截止10月18日,跌幅超4.6%。同期,跟踪标的中证800指数上涨0.7%。
投资者质疑,为什么产品成立才十天,净值跌幅4.6%?
用今天的数据看,中证800指数在10月8日是4009.37点,到今天收盘是4079.94点,上涨1.75%!
这是什么原因造成呢?
祸起——超权重的换购!
原因,很大可能在,汇添富允许了几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对成分股超权重的换购!
而在基金成立后,为了跟踪基准指数,就要卖出超权重的认购股票,一旦股票下跌,则基金净值也会跟着下跌。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汇添富中证800ETD在7月15日至9月25日发售期间,至少得到了3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手笔换购,金额约为8.2亿元,占成立规模的12%。
具体看,
深科技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以均价12.30元/股的1471.2万股深科技股份换购汇添富中证800ETF的基金份额换购金额约1.81亿元;
白银有色股东瑞源基金以4.23元/股、12023万股换购汇添富中证800ETF基金份额,换购金额约5.09亿元;
福斯特控股股东福斯特集团以45.09元/股、522.6万股换购汇添富基金中证800的基金份额,换购金额约2.35亿元。
即三只股票在中证800的权重合计0.1%,但却占汇添富中证800ETF基金成立规模的12%。
ETF基金成立后,基金经理需要卖出多余成分股换购部分,以跟踪指数、管理基金。
举其中一个公司来说,白银有色仅在中证800指数中占比0.02%,汇添富却允许它的大股东换购总金额达到5.09亿元的基金份额,而汇添富中证800ETF的成立规模只有66亿,白银有色一家公司占比7.70%。
而白银有色静态市盈率高达上千倍,自汇添富中证800ETF基金成立后就一路下跌。
按白银有色股东的换购价4.23元计算,自10.8号起,仅仅20天,该公司股价跌到3.64元,下跌14%。
而换购市值达5.09亿元的白银有色股份,在基金成立后,要卖出大部分,来跟踪对应指数,在这个过程中基金净值损失起码几千万。
而相似的情况不止白银有色一家。
所以,这很大可能就是为什么对应指数上涨,汇添富中证800ETF却离奇亏损的原因!
拷问汇添富的信托责任
汇添富中证800ETF离奇亏损,有三点疑问:
第一、汇添富基金内部,有没有规则,来约束对指数基金的换购?
上市公司股东用股份来换购ETF份额,是一种通用的做法,只要符合上市公司减持规则就可以。
但是按照何等权重允许换购,每家公司都不一样,基本上不会很离谱。
但是,以白银有色的例子看,公司只占中证800ETF指数的0.2%,汇添富却允许进行占基金份额7.7%的换购。
这种换购比例太离谱了。
汇添富内部的规则是什么?是否做到稳健性、审慎性?
第二、汇添富有没有审核换购公司的素质?还是为了发行规模,来者不拒?
上市公司股东换购ETF,有一种普遍现象,那就是,优质公司的股东,很少看到股东去换购ETF,而许多业绩差、高估的公司,经常看见换购公告。
以白银有色为例,1000多倍的静态PE,它的股东当然有动力减持,有动力去换购ETF,这是很自然的逻辑。
但是,汇添富为什么对白银有色这样明显价格高企,1000多倍PE的股票,大比例超权重换购,也来者不拒?
这令人疑惑。
第三、汇添富是否尽到信托责任
一个很显然的疑问是,汇添富是否为了冲基金规模,允许了白银有色股东这样超权重、大金额的换购基金?
很显然,这带来的风险是,基金成立后,汇添富需要进行仓位调整,追踪指数,从而把绝大部分白银有色股票出售,而白银有色这种高PE股本来就缺乏接盘,这样就造成了股价的剧烈下跌。
最后造成基金净值的离奇下降。
在这个案例中,汇添富基金,是否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了基民之上,是否为了规模、允许了大比例超权重的高市盈率股票换购,从而给基金净值带来亏损?
那么,你尽到你的信托责任了吗?
汇添富的中证800ETF离奇亏损,并不是汇添富的个案,而在近期发生在几家基金公司上。
在此建议,基金主管部门请予以重视,早日完善制度,建立大股东换购ETF的上限标准,ETF成份股换购ETF的规模不能大幅超过:ETF成立规模 乘以 该成份股在ETF中的目标权重。
这需要有个内部的标准,才能防止对基民利益的继续损害。
慷谁人之慨?
最近,证监会提出,将大力鼓励基金公司发行权益类产品,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基金,以及权益类ETF产品,并加快审批速度,这对基金公司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挑战。
现在基金不好发,特别是有的ETF基金,认购并不踊跃,基金公司为了冲规模、完成任务,压力很大。
但不要忘了,自己的初心是什么?持有人的利益是不可以做交换的。
在中国,公募基金制度是一个舶来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既没有信托传统,更没有信托文化。
让你把钱交给一个不相识的基金公司去管理,既不保本,又不保收益,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
信托责任的核心,是将你的客户、委托人的利益放在第一,基金公司的利益放在最后。
基民是水,基金公司是舟,水能载舟,也可以覆舟,持有人的每笔申购,点滴信任,来自不易,当倍加珍惜。
怎能为了自己的规模、KPI,而牺牲持有人的利益,辜负基民对你们的信任?
岂能慷他人之慨,费别姓之财,于人为不情,于己甚无谓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