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李亚鹏“欠款案”:曾为签协议可以“下跪”?律师称有
图@视觉中国
作者 市界 何珊珊
编辑 朗明
据梨视频消息,11月5日,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艺人李亚鹏与泰和友联4000万的欠债案召开庭前会议,即将重审。此前一审、二审均判李亚鹏方败诉。
原告泰和友联在重审庭前会议上提交了一份54秒的录音作为新证据。 原告代理律师在接受梨视频采访时称:合同是李亚鹏主动要求的,录音中李亚鹏当时为了借债原话为“需要跪下趴下,我都可以”。不仅如此,泰和友联的代理律师还表示担忧,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根据李亚鹏的大陆身份无法锁定本人,随后才发现李亚鹏身份变更为香港居民,可能会对案情有影响,导致案件无限期拖延。
市界通过搜索相关法律判决文书,证实李亚鹏身份信息确实已由北京朝阳区居民变更为中国香港居民,在2018年和2019年之间发生变化。
此前李亚鹏提交重审申请,称原告泰和友联有敲诈勒索嫌疑,请求撤销支付原告泰和友联4000万的二审判决。 还称泰和友联公司作为股东,在没有产生利润的情况下,先行收回4000万元固定收益,实质是抽逃出资行为。
合作过程中李亚鹏签署的《承诺函》是双方争执的关键之一。李亚鹏等人认为,签署《承诺函》存在胁迫的情形。但并未提交相应证据。如今泰和友联一方又称有录音证明,是李亚鹏主动恳求的,并提到,李亚鹏前后陈述不一,为逃避债务诬蔑泰和友联敲诈,还以1.9亿元高价变卖股权,抽回投资,将泰和友联所持股份贬值,是背信弃义的行为。财经新闻
2008年11月,李亚鹏在云南丽江登记成立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李亚鹏出资450万元(占股90%)与其兄李亚炜(出资45万元,占股9%)等人,共同成立了这家以丽江当地房产开发为主的公司。
2012年1月,雪山投资与北京泰和友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财经新闻泰和友联出资6000万元对雪山投资进行注资,并相应获得雪山公司10%的股份。协议约定,雪山投资确保泰和友联获得权益不低于1亿元。若开发超过三年,泰和友联公司可先行收回固定权益收益4000万元。
由于运营不利,2015年4月,李亚鹏做出了出让所持有的雪山投资股份的决定。后经李亚鹏等原股东签署《承诺书》,李亚鹏等人将以到期债权的形式,于2015年7月向泰和友联支付原本的固定权益收益4000万元,后又在复函当中承诺最后支付期限为2015年12月25日。随后因到期未兑付,泰和友联将李亚鹏告上法庭。财经新闻
市界在天眼查搜索发现,李亚鹏目前仍担任雪山投资的董事长,持股比例仅为27.84%。除被泰和友联起诉,雪山投资因合同纠纷被他人或公司起诉6次,从2015年至2016年期间,雪山投资高管等主要人员的变更记录多达15条。而李亚鹏本人也因担任股东的北京喜纳科技有限公司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失信,自己也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