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生疫苗案落马的高官判了:曾为问题药企站台,任内疫苗案频发
昨日上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吴浈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吴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吴浈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8年,被告人吴浈先后利用担任江西省卫生厅药政管理局局长、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药品审批、子女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1.1106万元。被告人吴浈在2009年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期间,以及2017年至2018年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兼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浈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鉴于吴浈受贿1220万元系未遂;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和部分滥用职权犯罪事实,其受贿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受贿赃款赃物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因卷入长生疫苗案被立案调查
公开履历显示,吴浈1958年5月出生,仕途从江西省卫生系统起步,曾任江西省食药监局局长,2006年起任国家食药监局(总局)副局长,前后长达十余年,长期分管药化注册管理、药化监管和审核检验等工作。疫苗行业也在其分管之下。
吴浈分管疫苗期间,国内疫苗大案频发,包括2009年江苏延申、河北福尔狂犬疫苗案、2010年山西疫苗案、2013年康泰乙肝疫苗案、2016年山东疫苗案等,让国产疫苗声誉蒙羞。
在2018年3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国家食药监总局被撤销,单独组建的国家药监局归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时年不足60周岁的吴浈,未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任职,官方亦未公布其去向。同年7月,吉林长春长生疫苗造假事件爆发,引发药监系统的“大地震”,吴浈因卷入长生疫苗案被立案调查。
2018年8月16日,因涉长生生物问题疫苗案,包括7名部级官员在内的42名官员被追责。其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吴浈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这也是首名因该案被中纪委“立案审查调查”的省部级官员。
至少两次被实名举报
政道君注意到,2014年以来,吴浈已经至少两次被实名举报。
第一次被举报是在2014年8月,全国人大代表、河南村医马文芳和河南省人大代表、河南依生药业董事长张译联合实名举报时任国家药监总局副局长吴浈、时任国家药监总局药审中心副主任尹红章和时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所生物制品检定所所长沈琦,直指此3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涉嫌渎职”,希望此次举报“为国家科技创新去除人为壁垒”。
张译称,作为尹红章的直接领导,吴浈对尹红章的行为故意包庇,不予调查。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称,张译找到吴浈,称其公司在药品审评中遭到不公待遇,希望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其疫苗进行复检,被吴浈拒绝。
吴浈对张译称:“你又不懂业务。这个复检没价值。”防疫站出身的张译坚称自己懂业务。吴浈竟然爆粗口称:“你懂个屁!”
2015年4月,尹红章因涉嫌犯受贿罪被拘传,同年8月被逮捕。两年后的2017年3月,北京市高级法院二审认定,尹红章单独或伙同亲属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356万余元,维持“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的一审判决。
第二次被举报是在2016年11月,时任《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杜涛欣实名举报吴浈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渎职,认为吴浈在2009年江苏延申生物疫苗事件、2013年康泰乙肝疫苗事件中负有责任。
举报信称,2009年3月,食药监总局下属的中国药品生物制品鉴定所发现,江苏延申、河北福尔两家企业生产的狂犬疫苗有问题,吴浈不仅没有及时采取召回措施,还瞒报至2009年12月。就在瞒报期间,吴浈还为江苏延申“站台”。
2009年9月26日,《扬子晚报》等媒体报道称,吴浈曾经专程到江苏延申公司视察、指导甲流生产,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研发、生产等工作。
举报信称,江苏延申狂苗事件不但没有被公布、召回和追究责任,反而获得了价值过亿元的甲流疫苗订单。2009年5月、11月,江苏延申顺利转让50.77%的股份给了先声药业。
不过,举报并没有扳倒吴浈。直到2018年7月15日,他被卷入长生生物问题疫苗案。
落马后多名下属官员被免职
吴浈落马后,食药监系统多名官员被免职。
2018年8月18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题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问题疫苗案件相关工作人员问责》的消息称,长生问题疫苗案件暴露出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监督指导不力、审查把关不严、失察失责等诸多漏洞。
该文透露,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6位官员被免职。
6人中,除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副院长王佑春外,其余5位均来自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分别为司长丁建华、副司长董润生、副司长孙京林、特殊药品监管处处长叶国庆、特殊药品监管处调研员郭秀侠。
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均属于吴浈曾分管的领域。
不到一周后,2018年8月23日晚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消息,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中药民族药监管司)司长王立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称,王立丰是吴的老下属,与吴浈共事多年,并多次共同出席活动。
纪委监委通报:把药品监管权力变成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今年2月2日,吴浈被开除党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显示:吴浈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中央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在分管药品监管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徇私情;对人民群众毫无感情,在履行药品监管职责中滥用职权,严重削弱国家对药品的监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并提供虚假材料,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亲属在干部录用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礼品礼金,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把药品监管权力变成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与监管对象大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贪图享乐、腐化堕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认为吴浈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特别强烈,政治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吴浈简历
吴浈,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江西南丰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曾任江西省卫生厅医教科技处干部;江西省卫生厅药政管理局副局长、局长;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6年9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7年8月至2011年6月兼任国家药典委员会秘书长。
2013年4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2013年7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5年8月兼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综合央视新闻、中国新闻周刊、人民日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