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股权变动未依法披露 ST万林被责令整改
1月29日晚间,ST万林宣布通告称,公司和董事长樊继波及前现实节制人、时任董事长黄保忠,别离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江苏禁锢局下发的警示函和责令整改法子抉择。
梳理通告内容可知,公司和相干责任人之以是收到警示函和责令整改法子抉择书,和2019年、2021年的两项股权变换有关,公司及相干责任人遮盖了重要信息未实时披露。
按照江苏禁锢局查出的究竟,2019年11月21日,黄保忠、上海沪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沪瑞”)与樊继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通过协议转让方法转让占ST万林总股本21.31%的股份。黄保忠作为该协议的当事人之一、上海沪瑞持80%的股东、公司的实控人,参加主导了上述买卖营业,可是,未能将相干事项主动奉告上市公司董事会,并共同上市公司推行信息披露任务。直至2020年7月6日、2021年3月16日、2021年4月28日签署后续详细协议时,公司才披露相干股权转让事项。因此,抉择对黄保忠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禁锢法子,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样是在上述股份转让变乱中,樊继波作为ST万林收购人,未在该协议签署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视打点机构及证券买卖营业所作出版面陈诉并予通告,也未体例权益变换陈诉书。直至2020年7月6日、2021年3月16日、2021年4月28日签署后续详细协议时,公司才披露相干股权转让事项及权益变换陈诉书。抉择对樊继波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禁锢法子,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该股权转让协议中转让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31%,也就是说本次股权转让属于证券法80条所述的重大变乱。相干责任人未能实时、完备披露该重大变乱,已组成了信息披露违规。”上海明伦状师事宜所王智斌状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时至2021年3月16日,陈明与ST万林原控股股东上海沪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6元购置上海沪瑞持有的ST万林4400万股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89%),买卖营业总价为2.64亿元。经查,上述股份的现实持有工钱陈明堂兄陈浩,且ST万林自上述股权权益变换时即知悉此事,但在关于权益变换事项姑且通告及后续按期陈诉中,均将陈明作为股权收购方及前十大股东予以披露,而未声名股权代持环境,因此,抉择对ST万林采纳责令纠正的行政禁锢法子,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在上述股份转让进程中,樊继波作为公司董事长,知悉并参加了该股权转让事项,但未能实时主动奉告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真实环境,导致公司在关于权益变换事项姑且通告及后续按期陈诉中,均将陈明作为股权收购方及前十大股东予以披露,而未声名股权代持环境。抉择对樊继波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禁锢法子,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中国企业成本同盟副理事长柏文喜汇报《证券日报》记者,“在公司法和工商挂号实践中只认可显名股东,且是以工商挂号所表现的股东信息为准,因此在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重要股东中,假若有代持股征象而未被披露,也许会导致隐名股东也就是被代持方的股东权力难以获得充实保障,以及陷入与代持方的代持协议纠纷风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