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波罚单来袭!15家银行机构被罚超4500万元 不正当手段吸储放贷成监管重点
财联社12月30日讯(记者 史思同)12月29日,2023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及上海、宁波、四川、厦门、黑龙江、吉林等多地监管局密集披露了一大批罚单,处罚主体涉及约15家银行及信用社,处罚金额合计超4500万元(不含相关责任人处罚)。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此轮罚单中,对各类违规行为监管较为全面,其中不正当手段引储放贷成为此次处罚的重点。如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被罚没1734.5万元,象山县农信联社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等行为被罚款合计540万元。
在业内人士看来,银行急于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与当下行业现状密切相关。但在整体利率下行环境下,高息揽储等方式会进一步压缩息差,不利于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目前银行资金空转、违规收费和监管套利等也都是重点排查的,未来严监管、穿透式监管将是常态,银行需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
15家银行及农信社被罚约4515万元
具体到重点罚单来看,其中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被上海监管局罚没合计约1734.5万元。同时,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顾清良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副行长刘德生、时任风险监控官兼副行长周步飞等12名相关负责人均被警告,其中部分人员被处罚款5万-15万元不等。
象山县农信联社因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采用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催收处置严重不审慎等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宁波监管局罚款合计540万元;同时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不良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被罚款合计60万元;因绿色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员工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尽职、呆账核销管理不审慎、信用卡管理不审慎、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不准确等八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合计370万元。
大连银行因存在“超监管限定比例对小贷公司发放贷款”“违规为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虚假整改,购买银行虚假理财并以复杂交易结构实现不良资产二次虚假出表”等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总局处罚款550万元。同时,该行时任行长助理刘刚、时任理债业务部副总经理祝彦斌、时任理债业务部职员高巍等3人因上述第三项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处分。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因存在虚增存贷款、以贷收费、质价不符、存贷挂钩、未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等五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上海监管局处以罚款合计260万元。同时,该分行两位相关责任人均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据财联社记者梳理,仅29日一天,金融监管总局及省局共披露处罚信息达116条,其中涉及银行(含分支机构)及农信社主体共约15家,处罚金额合计约4515万元(不含相关责任人处罚)。
不正当吸储、放贷成处罚重点
业内普遍认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此次年末披露的大批量罚单,是近年来金融行业强监管态势的典型缩影。尤其是节假日前后、辞旧迎新之际的罚单为市场机构敲响警钟,似乎成为惯例。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从上述几个主要罚单来看,这一轮处罚中,监管层面管理的范围广泛,各类处罚原因全面。其中,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成为监管部门本次处罚的重点行为。
在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看来,银行急于通过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与当下行业现状密切相关。一方面,随着利率下降,银行揽储压力加大,相比之下大行还能够承受,但中小银行特别是城商行吸收存款的总量已经有明显下降。另一方面,银行发放贷款需要各种渠道,同时贷差正在逐渐缩小,银行利润空间受到挤压。
“现在严监管、穿透式监管的趋势非常明显,这也是中央经济和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延续。”他认为,监管要求将会越来越严格,银行需要重点注意吸收存款、存贷汇、外汇管制,以及不良率等几个方向。特别是“穿透式监管”要求下,银行从上到下都要加强管理符合监管规定。
同时,甬兴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郑嘉伟进一步指出,在利率下行、揽储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像浙商银行以及其他一些中小银行可能会通过这种高息揽储等手段去吸收存款,这是监管严厉打击的。目前整体利率环境下行,高息揽储的方式会进一步压缩商业银行息差,不利于整个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监管要求‘长牙带刺’,未来严监管将会是常态。”在郑嘉伟看来,目前银行资金空转、违规收费和监管套利等都是重点排查的。未来,监管层面将引导银行机构支持地产等领域“三大工程”建设;关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新增贷款合规性,同时严控商业银行违规放贷,严查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都是重点监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