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报:深挖“硕鼠”“蛀虫” 守护大国粮仓(2)

今日新闻 2023-02-0172网络整理知心

  山西省纪委监委曾公开通报大同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原主任杨斌等3起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点明涉粮腐败的“惯常手法”,针对性很强。随后,该省各市纪委监委也纷纷通报曝光查处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典型案件,实现“严的基调”同频共振。

  “形成浓厚氛围,才能放大震慑。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适时公布典型案件,向全社会表明我们对涉粮腐败零容忍,持续释放出全面从严、一查到底的强烈信号。”山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

  《意见》要求,要紧盯涉粮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入查办“影子股东”“影子公司”“国皮民骨”以及关联交易、套取资金、输送利益等案件,从严从重惩处,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

  不只是徐宝义,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还查处了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局长张务锋等多名粮食系统的中管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加大办案力度,保持了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高压态势。

  找全找准、查深查透问题,是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的关键。各地坚持全方位、多角度检视,采取专项巡视巡察、主责部门自查自纠、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等方式,全面起底清查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问题。

  中储粮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问题线索归口受理制度,指导、督促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动态更新完善涉粮腐败问题线索台账,全面摸清问题底数,坚持不懈遏制增量消除存量,努力实现涉粮腐败问题线索“清仓见底”。

  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基层收购、储存、销售等三个重点环节,联合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开展“拉网式”清查,建立问题清单,实施对账销号,全面摸清摸准摸实底子。

  专项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提级办理、直查直办等方式,发挥“室组地”联合办案优势,借助大数据等手段,深挖问题线索,确保查深查透、应查尽查。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与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伊春市监委联合查办了北大荒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史中华案。借助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了解掌握涉案人员社会关系网等情况优势,伊春市监委及时抽调企业经营管理、财会审计等方面业务骨干,协助联合办案组快速深入了解业务规律和作案手法,通过分析涉案企业资金流向,主营业务收入、财税报表等主要数据,配合谈话取证,最终成功突破涉案人员心理防线。

  “‘室组地’联合办案,整合了反腐败资源,形成办案合力,实现办案力量统一调配,推动取得‘1+1+1>3’的效果。”伊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粮食系统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对业务熟悉且在粮食系统深耕多年,往往是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高发群体。

  以查处“一把手”典型案件为牵引,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坚决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靠粮吃粮”问题,是不断提高专项整治针对性、有效性的有力抓手。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对“一把手”问题线索优先排查处置,建立健全“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闭环机制,切实守护好“桂北粮仓”。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广西纪检监察机关重新起底1004件涉粮问题线索,瞄准“一把手”、基层粮库和补贴资金等重点出击,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27件。

  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坚决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着力解决监管缺失缺位问题

  《意见》指出,要持续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承担起粮食购销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督促发改、粮食和储备、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健全执法机构体系,充实监管力量,强化监管手段,加大检查力度,坚决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多位纪检监察干部告诉记者,有的基层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不力,粮食购销内部管理混乱,执行粮食法规制度不严;有的粮食管理部门监管制度机制存在漏洞,对基层粮站(库)“一把手”监管“宽松软”,导致个别基层粮站(库)购买外地粮食作为本地订单粮售卖,套取国家订单粮补贴;有的国有粮食企业执行粮食政策不到位,存在虚购虚销“空气粮”、超架空期套取补贴等问题。

  “监管责任缺失、管理体制不完善、涉粮企业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基层粮库管理缺失等方面因素,是产生涉粮腐败问题的重要原因。”桂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蓝振武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粮食购销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压紧压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推动基层国有粮库强化内部治理,着力解决监管缺失缺位问题。

  江苏省无锡市纪委监委推动发展改革、财政、粮食和物资储备等5个市涉粮部门和市产业集团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推动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主管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国有粮食企业执行责任全面落实。

  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推动从职能部门到基层粮库理顺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通报案例显示,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也比较突出。

  福州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郭其财告诉记者,查办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案件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交织。有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未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让购销人员有可乘之机,卢林储备粮监管不力问题就比较典型。“任职期间,卢林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市级储备粮管理监管不力、压力传导不足,致使下属企业长期未制定监管规章制度、未按规定派员监督采购工作,驻库监管机制管理混乱,在动态储备粮采购和轮换业务中出现‘以陈顶新’‘转圈粮’、擅自动用等问题。”

  围绕责任、腐败、作风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纪委监委紧盯“粮官”“粮商”两类重点人员,运用专项巡察、大数据对比等方式,深挖“靠粮吃粮”问题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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