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谢娜是哪里人(你有小作文我有律师函谢娜张杰6000万豪宅与120万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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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猫哥
来源:大猫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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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过年的,微博再现小作文,不过这一次,不是娱乐圈嫂子手撕渣男,而是上海中介手撕明星。
一个名为“上海房地产观察”的微博号,为自己的朋友H先生出头,一篇《谢娜、张杰跳单,威胁的中介感染了新冠》的小作文,指控谢娜、张杰买房跳单,事后怕曝光,谢娜、张杰的律师又来威胁中介。
通过小作文以及H先生事后接受的采访,按他们所说,事情说起来也很简单:
2019年6月份,张杰、谢娜夫妇看上了上海思南公馆东苑的一套房,当时的价格6200万,通过H先生两次带看,但最终这对夫妇说“不喜欢不买”,不了了之。
后来H先生听说,谢娜还是买了这套房,只是绕过了H先生通过其他中介公司成交并网签,而成交的中介公司也是原房主旗下公司,H先生认为自己被买卖双方都摆了一道。
事情已经过去了2年多,H先生在国外感染了新冠,无所顾忌,于是准备准备起诉维权,大不了鱼死网破。
按照6200万总价、买卖双方各1%的佣金水平来计算,差不多是120万左右的中介费。
明星、新冠、威胁、曝光,这事儿很快上了热搜。
其实这事儿一出,很多人都觉得这是谢娜会干出来的事儿,毕竟,谢娜的抠门人设在娱乐圈早就立住了,她本人在各种节目中也不加掩饰。
谢娜方很快反击,一封律师声明否认了此事并认为H先生涉嫌诽谤,偷拍并发布个人隐私,侵犯了谢娜、张杰夫妇的个人权益,这事儿也将进入司法程序。
你有小作文,我有律师函,你告我跳单,我告你诽谤,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此前,谢娜、张杰一直是租房界的代表,在古早的八卦中,他们租的是有故事的沪上豪宅汤臣一品,而这次买房的思南公馆也是豪宅中的翘楚,上海唯一的成片的花园洋房,不少社会名流、明星在此住过。
思南公馆上一次这么红,还是“浪姐”张雨绮持刀砍老公的事儿,当年的离婚案也是闹得沸沸扬扬,大家猜测的其中之一的原因,也是其前夫骗其“房子是买的”,实则是租的,当然租金也不便宜,盛传其年租金550万。
这片豪宅大部分是出租,只有谢娜买的东苑可以对外出售。
最终成交价5920万,着实也不便宜。
02
虽然是娱乐圈的瓜,但里面还真有法律问题.
《民法典》有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法律对跳单说了“NO”,不少中介在谢娜、张杰的微博里面跳脚。
毕竟这关乎生计,尤其是豪宅的中介,“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120万的中介费可不是小数目,即便按最低10%来算,提成也有12万,如果提成比例更高,那么赚得就会更多。
谢娜跳单了吗?
H先生自觉“大概率赢不了”,但理由应该不是“谢娜张杰的人脉”,而是实际证据太少,想要锤死还真不容易。
H先生的小作文水平还真的不如娱乐圈的嫂子们,锤人却没放啥实锤,证明跳单需要看合同,但是没有合同,因为双方“还没到那一步”,甚至还没有谈到价格和佣金比例;
和原房东有独家委托协议吗,好像也拿不出来,而且对方也是房产公司,大概率不会独家委托一个成立没多久的中介。
至于到底构不构成跳单,双方都已经诉诸法律,就静待司法判决了。
其实,去年初,有个网红在深圳买房还发了视频,“一次性花掉1500万是种怎样的体验”,然后链家的中介出来指控该网红跳单。
深圳的中介也涌入该网红的短视频账户下支持中介,“深圳的10万中介都是你的后盾”。
随后深圳房地产中介协会也发文,《我们对“跳单”行为零容忍》。
态度都是很明确的,但在论战中,买账的不多。
谢娜的口碑虽然各有说法,但这一次,她获得了不少同情,甚至在“嘲谢娜”为主流的某问答平台,这一次都成为了“保护我方谢娜”。
能让大家调转枪口的,大约也只有中介了。
即便法律站在中介一方,不少人都直言,“支持跳单”。
03
为啥?
这里面是大家对中介价值的疑惑。
比如谢娜的房子,为什么仅带看了两次,就要120万?中介这么霸道的吗?
买房是一件大额消费,尤其是深圳、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总价动辄千万,中介费数十万甚至上百万,任谁都得掂量掂量,即便是网红明星,花出去也心疼。
两次带看的价值120万,中介赚钱也未免太容易,如果将自己代入购房者的身份,很难不对其感同身受。
中介凭啥这么贵?
中介们认为,自己提供了信息又提供了服务,除了带看,后续还有很多手续都要经手直到房子真正成交,这中间是很辛苦的,而且居间撮合也需要付出成本。
但是,买卖双方可就不这么认为了。
他们认为,中介费这么贵,全凭垄断。
买家没有跟卖家直接面对的机会,同样的房子,为什么按房价比例来收费,10万的中介费和100万的中介费,这里面的辛苦和成本能差10倍之多?
而且,中介对房价的影响成分还是在的。
谢娜的房子在H先生那里还没到砍价的阶段,最终成交价5920万比挂牌价低了280万;而“网红被指跳单”的案例里面,网红认为成交的中介是真的认真在谈价格,最终成交价比链家中介低了52万。
而且,这些房地产疯狂的年代里面,中介利用信息差囤房炒房的案例不少。
同样提供服务,有人在中间哄抬房价,而有人是真正出力帮忙砍价,同样的中介费我为什么不支付给帮忙砍价的?
现在,杭州、上海都在去年试行了通过官方平台自助签约,花费更少,这样的“公办中介”在,更可以省下大笔的中介费用。
在一般大众的认知里面,这套逻辑体系当然是成立的,在一切落实到合同之前,单凭身份地位道德压制,也很难在法律上获得认同。
04
其实,除了被指控的跳单,谢娜这一次的买房动作,还真的称不上无懈可击。
在H先生发出来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上,权利人为“重庆眉开眼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天眼查的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由谢娜持股99%。
谢娜、张杰本身都是四川人,虽然主要住在上海,但是事业却并非集中在上海而是湖南长沙,想要买房恐怕是很难通过上海严苛的限购政策,所以才采用公司购房的方式。
但是,问题也出在这里。
早在2018年7月,为了防止利用空壳公司炒房,上海的调控政策里面有一个《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的暂行规定》,企业在上海购买商品房需要同时符合几个条件:
1、企业设立年限已满5年;
2、企业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
要是想要不受年限、人员这些限制,需要近年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
但是从综合信息来看,这个公司怎么看都做不到无懈可击:
从公司设立到房子网签,只有2个多月的时间,而且员工社保为0,而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面,别说什么年度缴税了,就连实际经营都成问题。
也就是说,这个买房的公司,实际上就是一个突击成立也应该被政策打击的空壳公司。
即便是自住不是炒房,但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在大家都在熬年头的时候,凭什么谢娜要突破政策呢?
这才是最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