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被查!合力泰市值蒸发114亿,瘦了市值肥了谁?

财经新闻 2019-12-04191未知admin

  作者 戴鄂

  来源 野马财经

  今年下半年以来,出现了不少上市高管、实控人被调查的事件。合力泰作为拥有三星、华为、OPPO、VIVO等大牌客户的液晶触控产品生产商,也未能逃脱这样的命运。

  11月18号,合力泰董事长兼前实控人的文开福被查,公司股价受到冲击。近8个月的时间内,公司市值累计蒸发已超过110亿。

  11月19日晚间,合力泰(002217.SZ)发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董事长文开福立案调查。

  受此影响,合力泰股价持续走低,11月21日触及年内最低的每股4.6元。11月22日报收每股4.69元,较11月19号收盘价5.15元已折去8.93%。

  从今年3月13号出现的每股8.36元高点下跌到4.69元,合力泰市值缩水了43.9%,蒸发超过114亿元。

  1、文开福被查

  合力泰是在11月18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调查针对公司董事长文开福个人,合力泰经营管理目前不受影响。

  公司公告披露,文开福是因为涉嫌短线交易公司股票且没有及时披露导致信息披露违规,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

  随后,公司对外表示,文开福涉嫌违规的短线年公司股价波动期间。

  合力泰前身是联合化工。2014年,联合化工卖壳,文开福旗下的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由此完成借壳上市,文开福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长,上市公司更名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开始,经历一系列表决权让渡、股权转让,文开福让出了实控人之位,并退居公司第二大股东。目前文开福持有合力泰超4.29亿股,占总股本的13%,位列公司第二大股东位置。他在2019年10月10日,以30亿元人民币财富值登上胡润百富榜排名第1299位。

  合力泰集开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主要产品为液晶显示、触控模组、智能硬件产品,现有的客户包括三星、华为、OPPO、VIVO、乐视、中兴、TCL、微软、魅族、联想等国内外知名的一流企业。

  文开福被调查的理由是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与未公开的短线交易。从银河证券的数据来看,自2014年接管合力泰之后,文开福及其家人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合力泰的股票交易,并不少见。文开福于2015年12月、2016年1月三次少量买入公司股票,文新兰与文开福是兄弟姐妹关系,也曾于2015年5月少量买入公司并在2017年5月分两次卖出。

  交易规模比较大的是在2019年6月底、8月底还有10月底,文开福前后5次在二级市场上卖出合力泰股份。

  2019年11月5日晚间,合力泰又发消息,文开福拟在公告15日后到今年12月31号前减持不超过8194.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

  就在这次新一轮减持计划正要付诸实施之前,出现了文开福本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

  2、十亿级套现

  作为实际控制人,文开福连续减持套现,对于公司股价来说是重大利空。野马财经注意到,2018年10月到2019年12月,一年多的时间里,文开福通过股权转让以及二级市场减持,套现金额达十亿级。

  首先,今年下半年已经完成5次减持,文开福收获了1.915亿元真金白银。这一轮减持有过预告,2019年4月11日,文开福计划6个月减持合力泰11564.23万股股份。到了11月3日,减持计划期限过去了,文开福累积减持3369.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然后,去年10月,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所持4.6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6%)股权转让给福建电子集团,文开福还将所持剩余股权表决权等委托给福建电子集团行使。交易价格为6.86元/股,总价款为32.17亿元。其中,文开福本人转让股份1.5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转让金额为10.58亿。

  文开福是在2013年10月22日与股东曾力、陈运、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马娟娥、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唐美姣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2018年12月11日,合力泰公开了文开福与相关股东签订《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消息。

  综上所述,文开福在最近一年多的时间了得到了12.5亿元的套现收入,其一致行动人中的成员也获得了21.6亿元的股权转让所得。

  另外,11月5日晚间减持计划如果付诸实施,那么按照近期价格估算,转手8194.58万股或又将给文开福带来近4亿元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文开福多次减持的理由均为“降低个人债务及减少股票质押金额”。

  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31日,文开福持有的公司4.31亿股其中3.44亿股处于质押状态,质押率为79.81%。

  3、“踩线”得与失

  目前,文开福正面临中国证监会的调查。

  中银律师事务所付明德律师向野马财经表示:证券法并未禁止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买卖公司股票,但有几条红线:不得内幕交易,任职期间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比例,达到一定程度需要公告。如果短期交易未超过这几条红线,不承担责任。

  另一方面,从过往类似案例来看,上市公司实控人相关行为若被认定违法,将面临一定的罚款和其它处罚整改措施。

  根据《2018年度证券期货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评价报告》,2018年证监会各派出机构累计对信息披露违法类案件作出行政处罚81件,占比46.3%,在各类案件中占比最大。

  其中,对上市公司董监高或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交易股票(违规增减持、短线条对短线交易进行了界定,交易所得应归上市公司所有,股东有权进行索取。

  同时,根据《证券法》第195条规定,违规进行短线交易将被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8年,同属信披违法的内幕交易类案件罚没款金额相对较高,江苏局对周琳涉嫌内幕交易江南水务一案除没收违法所得938.79万元外,并处以1877.58万元的罚款,为2018年派出机构开出的最大罚单。

  即便如此,跟上亿元级别甚至十亿级的套现所得相比,百万元、千万元级别的罚款要挡住一众铤而走险的资本玩家仍然比较显得有些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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