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国家新污染物治理!行业大咖云集东莞,分享技术经验
原标题:助力国家新污染物治理!行业大咖云集东莞,分享技术经验
4月19日下午,一场聚焦“PFOS(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的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广东示范项目成果的技术经验分享及推广交流会,在东莞市豪丰工业园举行。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共同推动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助力国家新污染物治理,为全球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减排作出积极贡献。
我国已淘汰29种类POPs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
此次会议由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共同主办。
据了解,为了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顺利完成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的淘汰目标,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世界银行联合开发实施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
广东省是该项目的示范省之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电镀行业开展示范、替代、削减和淘汰PFOS应用工作。
在当天的会议中,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交流合作处处长洪建武致辞称,PFOS广东示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了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的联动优势,在全球环境基金的支持下,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果。
其一,开展了全省铬雾抑制剂使用调查和电镀园区、企业土壤及相关水域PFOS污染物监测,了解PFOS存量和排放现状,为后续的治理工作打下数据基础;其二,研究修订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PFOS排放标准化奠定基石;其三,在东莞豪丰和中山高平两个电镀园区开展污水处理升级改造示范工程,为PFOS削减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但是,通过示范项目数据,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PFOS的削减与淘汰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洪建武表示,面对这一挑战,还需要采取更加坚定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制定相适应的排放标准,不断减少对含PFOS产品的依赖和使用。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主任专家姜晨表示,今年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对我国生效20周年,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政府持续高度重视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公约履约工作。经过20年的不断努力,我国全面淘汰了对我国生效的硫丹等29种类POPs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
此外,我国还大力推动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颁布100余项有关技术标准和12个行业的最佳可行技术指南,推进相关行业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探索并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履约体制机制和履约模式。
姜晨称,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能够进一步强化政府在绿色技术创新方面的引导和服务作用。同时,激发企业在绿色技术创新方面的主体作用,共同推动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助力国家新污染物治理,为全球POPs减排作出积极贡献。
应尽早推行PFAS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会议还邀请了清华大学教授邓述波、武汉大学教授林安、苏伊士集团正高级工程师杨燕华,以及各示范项目代表等,围绕新污染物治理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邓述波表示,我国是PFAS(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大国,有现实的履约压力,应积极推进源头管控和减排;电镀行业减排的关键是完全替代,但也要削减PFOS替代物排放量。另一方面,应尽早推行PFAS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研发实用的、可以高效去除水中PFAS的降解技术,注重多技术联用,“这是解决PFAS污染问题的关键。”
杨燕华正主要解析了氟污染的“源与末”,从氟污染的来源和管控做了详细的介绍。他指出,污水处理厂是PFAS重要的汇聚场所,也是向环境扩散和转移的重要源头。同时,工业废水的PFAS浓度普遍高于市政污水,“活性炭吸附是目前最为经济有效、也是应用最多的去除包括PFAS在内的新(微)污染物技术。”
东莞市豪丰工业园介绍了“电镀行业含PFCs污水处理示范项目”实施经验。该项目采用介孔发达的改性活性炭,处理水量为500吨/天,能够有效吸附镀铬废水中的PFOS、6:2FTS等长链PFAS。活性炭吸附技术具有PFAS去除率高、运行成本低、操作简单、运行稳定等优势。
据了解,该示范工程是国内外首次采用改性活性炭吸附,去除电镀园区镀铬废水中PFAS的成功工程应用案例。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