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被通报批评 广汇集团违规占用资金被公开谴责

财经新闻 2025-01-1799网络整理知心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6日讯 上交所1月14日发布关于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团体)有限责任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规律处分的抉择。 

  按照中国证监会新疆禁锢局出具的《关于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纳责令纠正监视打点法子的抉择》(〔2024〕24号)、《关于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团体)有限责任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监视打点法子的抉择》(〔2024〕25号)、《关于对韩士发、闫军、马晓燕采纳禁锢发言和出具警示函监视打点法子的抉择》(〔2024〕26号)、《关于对阳贤采纳出具警示函监视打点法子的抉择》(〔2024〕27号)、《关于对倪娟采纳出具警示函监视打点法子的抉择》(〔2024〕28号)(以下合称行政禁锢法子)查明的究竟,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600256.SH)及其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团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搜团体)在信息披露、类型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推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举动。 

  2021年至2023年,广汇能源及其子公司以付出预付款、采购款、工程款等情势,通过第三偏向广搜团体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共计262,854.62万元,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策划性资金占用。个中,2021年资金占用产生额为39,000万元,余额为39,000万元;2022年资金占用产生额为89,405万元,余额为43,905万元;2023年资金占用产生额为134,449.62万元,余额为77,923.01万元。2024年1—8月,广搜团体及其关联方偿还77,923.01万元。制止2024年8月末,上述资金占用金钱均已偿还。广汇能源未按划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产生的非策划性资金往来环境。 

  公司上述举动违背了《关于类型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包管多少题目的关照》第一条,《上市公司禁锢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包管的禁锢要求》第五条,《果真刊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名目准则第2号——年度陈诉的内容与名目》第四十五条,《果真刊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名目准则第3号——半年度陈诉的内容与名目》第三十二条,《上海证券买卖营业所股票上市法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法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第4.1.3条等有关划定。 

  控股股东广搜团体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数额庞大,违背厚道名誉原则,侵害公司的独立性,其举动违背了《关于类型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包管多少题目的关照》第一条,《上市公司禁锢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包管的禁锢要求》第三条,《股票上市法则》第1.4条、第4.5.1条、第4.5.2条以及《上海证券买卖营业所上市公司自律禁锢指引第1号——类型运作》第4.1.1条、第4.2.4条、第4.3.1条等有关划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韩士爆发为公司首要认真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司理闫军作为公司一般策划打点认真人,时任财政总监马晓燕作为公司财政事项的详细认真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倪娟、阳贤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详细认真人,按照行政禁锢法子的认定,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举动负有责任。上述职员举动违背了《股票上市法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划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打点职员)声明及理睬书》中作出的理睬。 

  上交所抉择对广汇能源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团体)有限责任公司予以果真非难,对广汇能源,时任董事长韩士发,时任总司理闫军,时任财政总监马晓燕,时任董事会秘书倪娟、阳贤予以传递品评。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团体)有限责任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规律处分的抉择 

  当事人: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广汇能源,A股证券代码:600256;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团体)有限责任公司,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韩士发,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闫军,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司理; 

  马晓燕,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政总监; 

  倪娟,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阳贤,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干主体违规环境 

  按照中国证监会新疆禁锢局出具的《关于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纳责令纠正监视打点法子的抉择》(〔2024〕24号)、《关于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团体)有限责任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监视打点法子的抉择》(〔2024〕25号)、《关于对韩士发、闫军、马晓燕采纳禁锢发言和出具警示函监视打点法子的抉择》(〔2024〕26号)、《关于对阳贤采纳出具警示函监视打点法子的抉择》(〔2024〕27号)、《关于对倪娟采纳出具警示函监视打点法子的抉择》(〔2024〕28号)(以下合称行政禁锢法子)查明的究竟,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团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搜团体)在信息披露、类型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推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举动。 

  2021年至2023年,广汇能源及其子公司以付出预付款、采购款、工程款等情势,通过第三偏向广搜团体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共计262,854.62万元,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策划性资金占用。个中,2021年资金占用产生额为39,000万元,余额为39,000万元;2022年资金占用产生额为89,405万元,余额为43,905万元;2023年资金占用产生额为134,449.62万元,余额为77,923.01万元。2024年1—8月,广搜团体及其关联方偿还77,923.01万元。制止2024年8月末,上述资金占用金钱均已偿还。广汇能源未按划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产生的非策划性资金往来环境。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抉择 

  (一)责任认定 

  公司上述举动违背了《关于类型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包管多少题目的关照》第一条,《上市公司禁锢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包管的禁锢要求》第五条,《果真刊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名目准则第2号——年度陈诉的内容与名目》第四十五条,《果真刊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名目准则第3号——半年度陈诉的内容与名目》第三十二条,《上海证券买卖营业所股票上市法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法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第4.1.3条等有关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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